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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自己不是父亲所说的胆小鬼而持械抢劫出租车的被告人朱晓枫,于近日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21岁的朱晓枫,系武进市南宅乡农民。1997年11月底因被其父训斥为胆小鬼而离家出走,后来到山东省临沂市。1997年12月5日,朱窜至临沂市汽车站,以去徐州接人为名,租乘由窦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当车行至江苏省铜山县太山乡境内时,朱借口上厕所让窦某停车,车停后,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猛击窦某的头部数下,并向其索要钱财,窦某交出30余元人民币后乘机逃脱。尔后朱驾驶抢得的桑塔纳逃窜。因汽车陷入沼潭无法启动而弃车逃走。后逃至河南省周口市其父住处,拿出抢得的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向其父炫耀自己抢劫杀人的经过。其父悔恨交加,当即带其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薛钢 摘自《读者周末报》 姚永嵇 云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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