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见义勇为成为英雄打工仔的重庆市万州区双石乡青年农民蔡不伦因犯盗窃罪被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生效后,蔡不伦于8月20日被押往重庆金华监狱接受劳动改造。
1999年4月7日晚12时许,蔡不伦携带撬棍、电筒等作案工具,窜至双石乡全安村6组赖××家,撬锁入室,将停放在屋内价值4400元的一辆嘉陵摩托车盗走,推回家中放在底楼藏匿。一个月后,他买回各种零配件,将该车外观改装为五羊牌125型模样,以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改装了的摩托车追回并已发还失主。
1997年1月1日晚8时,蔡不伦在北京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做工时,因见义勇为扑灭火灾,不幸被大火烧成重伤。事故发生后,工地包工头强令将在医院治疗的蔡不伦推上返乡的列车后扬长而去。蔡不伦的遭遇,得到了社会众多好心人的资助,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蔡不伦”事件的经过。一时间,蔡不伦成为全国社会关注的新闻人物。
蔡不伦人生轨迹的严重错位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其从英雄打工仔沦为罪犯而扼腕的同时不禁深思,蔡不伦的人生轨迹何以错位? (汪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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