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仗义救援
“死刑犯”终被无罪释放


  大河 寒剑
  
  一
  1994年3月4日晚,对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湖阳镇湖阳村赵桥小组 的赵明华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这位50多岁,谁家有事都愿意 帮上一把的大好人,受村里青年柳清帅的邀请,高高兴兴地到柳居住 的牛屋内喝酒。两小碗葡萄酒下肚,赵明华顿感肚子疼痛难忍,随即 全身冒汗,禁不住在床上滚来滚去。不到一袋烟功夫便含恨西去。此 时的柳清帅本计划把赵的尸体埋到牛屋,且坑早已挖好,但在酒杯里 下毒杀人的他,瞅着赵瞪得怒圆的双眼,惊恐万状。慌乱之下,他找 到了村里一姓史的青年,谎称赵老汉贪杯醉酒致死。俩人抬着尸体扔 在了邻居王新伟的房后,奔跑着四处宣扬说,赵明华饮酒死亡在街头 的消息。
  赵明华突然暴死街头,死因疑团较多,村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 案。经查,柳清帅有重大作案嫌疑。时年23岁的柳清帅是一个臭名乡 里的“假话大王”,却与忠厚老实、乐于帮人的赵明华交上了朋友。 赵虽是光棍一条,但他辛劳耕作,勤俭持家,有一些积蓄。狡诈的柳 清帅总编造理由向赵借钱,而赵每次都慷慨借助。随着年轮的运转, 柳借赵的钱已近万元。看着赵老汉硬朗的身子骨,为了昧钱不还,遂 发生了柳清帅致赵明华中毒死亡的杀人案。
  警方在柳家的牛屋内搜取了杀虫眯药瓶、敌杀死药瓶各一个,及 埋在粪坑内的白瓷碗。柳清帅对酒里下毒,害死赵明华一事供认不讳 。然而,几天后,柳清帅又突然否认赵不是他一人所害,是同村王兰 甫、周培林和他三人所害。他在供述中说:“1994年过完年后,我和 同村的王兰甫、周培林三人商量着合伙买牛蛙喂养。因没钱,就于2月 23日上午借了赵明华现金6000元,并写下了借据。我们3人认为,借钱 之事没人知道,就想不还钱,产生了杀死赵老汉的念头。2月28日,王 兰甫给刘年祥10块钱,让其购买“敌杀死”农药一瓶。1994年3月4日 晚上九点左右,王兰甫、周培林来到我居住的牛屋,以感谢为名,骗 赵明华将碗里的毒酒喝下之后,又将其按倒,王兰甫压在赵明华胸部 ,并卡住赵的脖子,我按住赵的双腿,周培林拿酒瓶往赵的嘴里灌。 赵死后,王兰甫从赵的身上掏出钥匙,3人到赵家搜出借条和现金200 0余元。第二天早上,我喊本村村民史某来将尸体抬出,扔在王新伟房 后,赃款8000多元,我们三人均分。赵老汉死后,我们3人怕刘年祥把 事情泄漏出去,就于3月5日和6日晚,两次把刘年祥叫到王兰甫家,订 立攻守同盟,并给了刘年祥400元。”
  
  二
  1994年4月20日上午,正在村里帮助村民王玉山盖房屋的周培林被 公安人员带走。与他一起被抓的还有时年38岁的王兰甫。王兰甫、周 培林是以涉嫌故意杀人被收容审查的。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他俩丈 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两人在关押期间,拒不在毒死赵明华一案中签字 画押。这年,周培林26岁,老实善良的他刚与邻村一姑娘订了婚。本 打算秋后结婚,岂料坐了大牢。王兰甫更为悲惨,自从妻子离家出走 后,幼小的女儿大华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既当爹又当娘,照料 着女儿的生活。相依为命的父亲无辜被抓,可怜的女儿大华整天以泪 洗面,哭喊着要见爸爸。目睹此情,村人无不伤心落泪。
  王兰甫、周培林被抓不久,64岁的刘年祥也因涉嫌包庇罪被监视 居住。在关押的二年多漫长的时间里,王、周二人虽数十次受审,但 他俩以及刘年祥拒不承认参与毒死赵明华一事。1996年7月,被关押了 两年零两个多月的王兰甫和周培林违心地在参与杀人的讯问笔录上按 上了手印。此后,王、周被唐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刘年祥也以包庇 罪被逮捕。南阳市检察院接到唐河县检察院移送的柳清帅等人故意杀 人案后,于1996年8月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兰甫、周培林、柳清帅三人提 起公诉。同时,也以包庇罪对刘年祥进行了公诉。
  1996年9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唐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 起案件。在法庭上,王兰甫和周培林一直叫屈喊冤。多次辩解两人没 有参与毒死赵明华。在询问笔录上按下杀害赵明华手印是迫于无奈, 是关押时间长,屈打成招的结果。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王兰甫等四被 告,口供相互印证,证据相互印证,刑事技术鉴定书等相互印证。犯 罪目的、动机、行为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兰甫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培林、柳清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刘年祥有期徒刑5年。王、周、 柳三被告各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赵遂华(被害人赵明华之弟)经济损 失1000元。
  王兰甫、周培林被判重刑的消息传开后,像是油锅里撒了一把盐 ,在湖阳村炸开了。许多了解实情的人们都十分清楚,王、周、刘是 无辜的。三人憨厚老实,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被抓 、被判,纯属被人陷害。为了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有着强烈正义感的 赵桥村村民们你十块,我二十,自发捐款1000多元,并派出4位代表, 怀揣联名上访信,赶往郑州,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上访 。请求省法院明辩是非,重新审理赵明华被害一案。1996年12月下旬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审判委员会进行了 讨论并作出决定。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依照有关法律、 裁定如下:一、撤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二、发回南阳中级 法院重新审判。
  
  三
  1998年6月1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兰甫、周培林 、柳清帅毒死人命一案。在村民们的奔波下,南阳市大为律师事务所 的资深律师秦殿柱、张玉兰分别担任了周培林和王兰甫的辩护人。湖 北枣阳市光武律师事务所的刘修生、代朝勇两位律师担任刘年祥的代 理人。
  在法庭上,三被告的辩护律师就毒死赵明华一案,紧紧围绕是三 人共同作案,还是一人作案,这一关键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 指出了案件中的许多疑点、疑问以及矛盾的地方。律师们辩称,王兰 甫、周培林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刘年祥犯 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犯包庇罪。王兰甫、周培 林也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没有参与毒死赵明华。法院认为:王兰甫、周 培林、刘年祥曾多次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与其它证据可相互印证。三 被告开庭时否认其犯罪事实及其辩护人所辩事实不清的理由均不能成 立,不予采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兰甫、周培林、柳清帅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包庇罪判处刘年祥有期徒刑5年。
  二次被判重刑,身陷牢狱的王兰甫、周培林身心受到了沉重打击 。四年间,家人亲属卖牛卖羊、卖家什,为其上访告状已倾家荡产, 债台高筑。经济上的艰难,精神上的痛苦,双重压力折磨着王、周、 刘的亲人们。王兰甫被捕,女儿大华饥一顿饱一顿地四处流浪。到了 入学年龄也上不了学。可怜的女儿常常望着爸爸被抓走的方向楞楞地 发呆。
  1998年8月,湖阳村再次掀起了一场捐款热潮,为帮助王兰甫等3 人将官司打到底,善良的村民们将平时辛辛苦苦挣来的汗水钱捐了出 来。此后,该村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又联名书写好上访信,派出代表前 往唐河、南阳、郑州等省市人民法院、信访局以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请求重新审理此案。
  受害人赵明华的弟弟赵遂华也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 误,纯属枉法裁判等理由上诉到河南省高级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接到上诉书后,于1998年12月22日再次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 。经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遂作出裁定,撤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 判。
  
  四
  1999年6月,南阳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赵明华之死一案,湖阳 村的村民们自发地第三次捐款为王兰甫、周培林和刘年祥讨公道。此 次捐款人数之多,数目规模之大,超过了前两次。
  6月22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湖阳村的村民们天不亮便三五成群 地往几十里的唐河赶,他们是来观看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的。庭 审辩论会上,刘修胜、唐家海、秦殿柱、刘栋为被告人王兰甫和周培 林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辩护。
  法庭经过了六个多小时的庭审终于结束。当审判长当众宣布:被 告人柳清帅为昧钱不还毒死赵明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 告王兰甫、周培林、刘年祥无罪。此时,站在被告席上的王、周、刘 3人抱头痛哭。
  五年铁窗,五年苦难,美好的时光让灾难夺走。这起冤案给王、 周、刘及其亲属造成的经济和精神创伤十分严重。采访中,王、周、 刘等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着手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要求。他们说,他 们是按照《国家赔偿法》中的有关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决不 是胡要乱来。他们等待着有关部门能给一个公正的说法。
  赵明华之死一案留给人们沉重的思考,但愿此案能给人们带来警 示和启示。但愿这样的事件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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