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开始,我国将实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更多的人将到药店购药,且听:
专家详释“非处方药”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实行非处方药物管理制度,即对于小毛小病,人们可以直接选购合适的药品,按药品说明书要求自行用药后,便能做到药到病除。这样既省去了排队看病、划价、化验检查等诸多环节,医药费用也将大大节减。
非处方药,是相对于处方药的一个名称。在美国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即Over-The-Counter,简称OTC。据药物研究专家介绍,非处方药的特点是安全、有效、稳定、方便。一般具有下列特征:①药品经过数十年以上时间的临床或实际应用中进行验证,作用确实,易为用药者感知。②相对低毒,按正确的方法使用,很少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即使连续多日用药,也不会发生蓄积中毒反应。③药品的适应症都是常见的轻微疾病,病症明显,容易自我判别。④使用方便,无需特殊器具,自己或依靠家人就可以完成服药。⑤药品性质稳定,室温下一般可以保存2年。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简单、明确,不会起误导作用,即使一般非专业人员也能读懂药品的用途,并知道正确的用法,同时了解该药品的不安全用法、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应当印有药品名称、主要活性成分、批准文号、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与生产日期、有效期、贮存条件等项内容。患者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说明书恰当使用非处方药,以缓解轻度和短期的症状,或者用于治疗轻微的疾病。如果用药超过1周,症状未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明确诊断。当然,一些已明确诊断的慢性疾病的维持治疗也属于非处方药范畴,但在服用维持量时应事先向执业医师进行咨询,并定期去医院复查,以便根据病情确定服药剂量和时间。
(达萍 荐自《每日侨报》 胡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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