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抽得巨奖父亲无权支配


  去年12月29日,浙江庆元县一6岁男孩摸得10万元巨奖,但民政部门获悉其父准备将这笔钱拿去还债时,就把这笔钱封存了起来。
  男孩的父亲很不理解:“我是孩子的父亲,他的钱就是我的钱。民政局凭什么不让我领走?”县民政局负责人称,男孩一家情况特殊,为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民政局决定暂时封存这笔款项,将钱存到银行,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孩子成年后,再让他本人领走自行处理。同时,为了有利于孩子成长,他们准备让男孩父亲先提出方案,再协商确定,由其定期、定量地领出部分款项,支付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
  县法制局认为,民政局的做法完全正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这钱只能用来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和学费等开支,不得移作它用。即使小孩现在口头同意让父亲拿去奖金还债,这种赠送也是无效的。
  (曾广岩荐自《新快报》章刚正张建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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