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购房者一上门,一些房产商就往往以所谓低廉的房价和灵活的付款方式引诱购房者尽快签订认购书和支付定金。殊不知这一纸认购书和万元以上的定金,就成了套在购房者头上的圈套。这些认购书目前大多是自行印制的非正式、非标准的文本,而其中的条款大多对购房者具有明确的约束条件和苛刻的规定,但对房产商自身的义务和责任却含糊其辞。这样的认购书只是一种买卖双方之间的“不平等条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协议,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切实保障。加之,一万多元的定金捏在房地产商手里,要想如数退回,可得费一番周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能草率从事,匆忙地签订认购书,轻易地支付定金。必须要了解房源情况,多看、多问、多比较,查实房产商的信誉度和可靠性,学习把握购房知识和基本的建筑常识。尤其是期房尚在建设之中,难观全貌,则更应谨慎研究。
(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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