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元淹没姐弟情


  一
  1999年12月9日晚8时10分,广元市元坝区公安分局值班室接元坝派出所电话报称;“今晚7时许,住元坝镇砖灰村一社的预制厂老板吴丕林家被盗现金11万元,请分局刑警大队破案”。接报后,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带领刑警赶赴被盗现场。
  刑警一到,吴丕林妻子悲愤诉说:“我今天一上午都在家洗衣服,吴丕林在外打牌,中午回来了,有做活的临工邓某、邓某、刘某,另外就是娘家姊妹兄弟徐明东、徐明奎、徐明金、徐明兴、唐桂菊,还有安装煤气灶的小伙子上午来过。吃午饭后,临工、兄弟姊妹都到预制厂做活去了,吴丕林又打牌去了。下午我一个人在家洗衣服,一直未外出。4时过下了班,明东、明奎和我女儿四人在家打麻将。哥徐明兴看电视,6:50分左右,我们就都外出到春风火锅店吃饭去了。走之前我特意把大小两间卧室的窗子关了,然后锁上房门才走的。吃完饭回到家,7点40左右,我们五人在屋里看电视,8时过几分,就听见大卧室电话响,我从客厅进去接电话,发现门是关了的。一推门进屋拉灯后,发现床垫掀开,半块掉在地上,室内窗户已被打开,倒处翻得乱糟糟的。我心想放在床垫下的钱肯定被盗了。就叫起来。我的几个兄弟赶忙来抱住我,把我拉到客厅坐,并安慰我。我三弟明奎问我哭什么,我说钱被偷了,他问多少钱,我说11万元。然后,明东就到大卧室打电话到元坝派出所报警,我跟着到大卧室去看,床垫下放钱的鞋盒子没见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搭包也不在了。电视柜好像也被动过”。消息传开,元坝场镇人们议论纷纷。
  
  二
  案情就是命令。刑警一边到各要道口紧急布控,一边在凛冽的寒风中进行现场勘查。整个现场勘查于12月9日晚8时30分至次日凌晨1时结束。从现场勘查看存折未动,盗贼未留下指纹,也未有任何遗留物。从这些看,案犯极有作案经验,且流窜作案可能性较大。吴丕林被盗(租)房地处国道212线路边、元坝城乡结合部,作案后潜逃极方便。
  当晚布控未发现作案疑犯的蛛丝马迹。局长凌晓华下达命令,无论多大困难,对元坝建区以来的这一特大盗窃案限期在本区“三会”、元旦前破案。时间一天天过去,失主提供的和所有可疑线索也均被一一排除,要么没有作案时间,要么不可能有作案动机。侦查陷入了迷团。为了迅速破案,专案组全体参战民警每天分析各路侦查情况及其陷入困境的原因,一合计,大胆提出跳出前段局限在本辖区内的侦查思路和圈子,提出延伸到对案发前后所有路经此地的过往车辆进行调查的侦查方案。通过拉网式调查、排查,一中巴车主回忆,9日晚他路经元坝花果园时,一中年男子拦住他的车,一件衣服里面好像包着一个纸盒,但没到广元就中途下车了,具体在什么地点,他记不清了。刑警们又展开对广元至元坝国道212线所有叉道口当晚行人踪迹的调查,原213厂区一摩的司机及其妻子的回忆引起了刑警的注意。嫌疑人徐明金浮出了水面。指挥部当即决定,留置盘查嫌疑人徐明金,经过12月26、27日两天的突审,徐明金叙说的与案发后他回家的时间相差一个小时。有人证实,当晚他是6点左右离开吴丕林工地,按正常回家应是7点30分,而实际回家是8点30分。仅时间差还不能定案,突审又陷入了僵局。徐明金发誓赌咒,他在姐家打工4年(开拖拉机),一根线也没拿过,怎么会去偷那么多钱。其姐也不相信,自己的亲胞弟怎么会偷她。刑警再次走访中巴车及摩的司机与他的妻子,摩的司机的妻子郭某说:“我丈夫送走徐明金回来后,我看钟时间是8:40分,徐明金还对我们说:‘如果有人来问,不要说送的是他;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们就说是第二天下午给的钱,而且只给了10元;如果有人来问,一定要把我打的的时间说在7点10分以前’,且徐明金当天晚上走时身上只有四元钱,”……案情终于真相大白。在铁的事实面前,徐明金交待了作案经过,以及让摩的夫妇保密及藏钱的全过程。
  
  三
  破案后,刑警问徐明金妻子,“你家与吴丕林关系如何?“其妻答:“非常好,也没有什么经济纠纷,可能我们要欠他一点钱。”刑警又问徐明金:“你拿这么多钱准备回去干啥?”徐明金答:“我还没有计划好。我当时看了那么多钱,就很激动,也就没有想那么多了。”“你事前知不知道你姐夫吴丕林家有那么多钱?”“我不知道。”“你把钱拿走后藏到徐某家田边,不怕被别人拿走?”“害怕,所以我隔一、两天就要回家到藏钱的地方看一下。”破案后,当分局宣布决定,对徐明金依法刑事拘留时,其姐又嚎啕大哭,再三要求对他不予处理。其姐夫也要求对徐明金取保候审,并叹惜,早知是他,就不该报案了。在检察机关正审查批捕时,其姐夫突然向区检察院提出,请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徐明金的控告,并说什么:“我们弟兄间有经济上、感情上的纠纷。从92年起搞预制厂,我们之间的利益分配也没弄清楚。案发前几天,大哥魏某因欠某基金会贷款被法院拘留,兄弟们曾与我商议,从预制厂抽点钱出来为大哥还贷。当时我已表示同意,正在筹集之中,谁知五弟徐明金性急,来不及等我回家商量就将预制厂作其它投资的钱拿走。一是急于帮大哥还贷,二是阻止我用预制厂的钱作其它投资,三是对预制厂的利益分配有异议。这8年,在厂里我们兄弟吃、住在一起。我平时现金存放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我情急之下,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我们厂里的现金不属被盗,而是自己兄弟拿去。因此财产没受到实际损害,只是五弟徐明金来不及事先与大家商量,应该受到批评教育。鉴于此,请求公安机关撤销此案”。事情真如此吗?专案组26日对徐明金留置盘查后,失主其他亲戚包括其姐去给徐作工作,徐不但矢口否认不说,反而还要求“给他摘贼帽子……”。徐明金认罪后,失主与徐明金的弟徐某单独见面,徐明金说了放钱的地点,刑警庚即依法搜查时,又没有找到。原来是徐明金与其弟徐某隐瞒了藏钱地点,当刑警走后,当晚又转移了地方。最后在徐明金其弟的指认下刑警到他房前自留山上起回了脏款(108900元,除乘摩的用掉100元外,还有1000元作案者说不清去向)。面对巨款被盗(案),他们全家是不破亦忧,破更忧!其姐夫在撤案申请中还说什么:“徐明金家处山区农村,非常困难。本人身体也有病,还有60多岁的老母、妻子、儿子,眼看一个家庭就要因此而崩溃,希望政府同情,宽大处理。”徐明金姐夫的撤案说法显然与上文案件事实相悖。假设这起案子破了后,作案者不是失主的妻弟,失主又会怎样呢?目前,元坝区人民检查院对徐明金以涉嫌盗窃罪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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