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也是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玷1月28日在杭州透露,卫生部已经接受中消协的建议,正在修改倍受消费者非议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不久的将来医疗事故的鉴定将不再由医院和卫生部门说了算。
  医疗纠纷近来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但这种纠纷向来是由卫生部门处理的,没有列入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范围。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医疗纠纷的焦点问题,也一直是由医院和卫生部门组成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结果往往有利于医院一方,曹天玷认为,这显然是对消费者的不公正。患者是不是消费者?这种“不透明”鉴定的过程和结果公不公正?社会各界正在探讨这些问题,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改进办法。
  曹天玷介绍说,中消协履行“消法”赋予的“查询职能”,向卫生部提出了改革建议。卫生部已经接受了这个建议,目前已着手对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进行修改,有望很快提交国务院审批。
  (曾摘自《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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