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养老金保险的四个步骤


  我国目前开办的个人养老金保险,规定凡是年龄在16———50周岁之间的公民,均可投保。16周岁说明他已经进入劳动年龄,可以有自己的一份独立的经济收入;50周岁以后投保则临近退休期不远,意义已不大,不如改换其它储蓄方式,一样达到养老效果。
  投保年龄确定后,接着是选择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保险公司规定了50、55、60、65周岁四个档次,档次越高,交保费的期限越长,到期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就越大,反之亦然。各人投保作具体选择时,可根据自己目前的年龄,健康状况及收入而定。身体状况好,选择档次可高一些;身体状况差,选择档次可低一些。现在年轻,收入少,选择的档次可再高一些,就可在到期领取同等养老金的状况下,目前少交一些保险费;现在年龄已大,收入也高,选择档次低一些,或多交一份保险费也可以。总之是以目前交得起,将来足够用,达到到期养老目的为准。
  投保的交费方式有多种:可以按月交费,也可事先约定按季或按年交费。按月交费麻烦一些,每月都要去保险公司;按年交费则一次性负担太大,资金难以筹集;按季交费则较为适中。保险公司对一次性交费者是很欢迎的,还可附加一定的优惠措施,如扣除贴息等。如果某月漏交费,一般要采取“漏一交三”的办法补足。即3月份的保险漏交时,4月份交纳保险费时,不仅要补交3月份的,交纳4月份的,还要预交5月份的。为了方便投保人交费,保险公司一般采取以下几种交费方法:1、由保险代理人上门收取。2、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转帐。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邮局或银行等代收点交费。4、投保人直接到保险公司交费。
  投保养老金保险及领取保险费,周期较长,出现通讯地址、职业等事项的变更,因涉及保户利益,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后会有一些通知书之类的重要信件寄给保户,尤其是交费通知、保单到期通知、红利通知等,如不能及时送达,可能会影响保户的利益。而职业变更等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保险费率的计算,如果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影响保单的有效性,给保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禾子)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