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应交多少钱?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越来越多。但人们只知道有“事”去法院讨回公道,一般不了解打官司应交多少钱。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简要归纳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经济案件:经济案件交费按双方争议的价额或金额计算,总的原则是争议标的越大,交费的百分比越低。千元以内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1000元至5万元的按4%交纳;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2%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按1.5%交纳;50万元至100万元按1%交纳;100万元以上按0.5%交纳。
  二、破产案件:以破产企业的财产总值多少计算,按经济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个交纳50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经济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个案件交纳30至50元。
  五、民事案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在万元以内,每个案件交纳10至50元,财产分割一万元以上的按1%收费;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称权案件,每个案件交纳50至100元。
  六、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至400元;其他行政纠纷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如双方有争议金额的,按照经济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七、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内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按规1%交纳。
  八、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上诉的由双方分别预交,其标准同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
  九:申请诉讼保全案件:保全财产金额或价额1000元以内的,每个案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以下案件免交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另外,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王英飒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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