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10斤水果被判10年徒刑


  本报讯 四川安岳县石羊镇青年杨某在厦门打工时,因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一名卖水果的老头,日前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9月22日早上,杨与同事张兵上班时,因二人身上无钱,又懒得步行,便合谋去弄点钱赶车。他俩在路过一巷道时,见一卖水果的老头,二人即掏出匕首扑向老头,并扬言不给就要命。老头苦苦哀求说身上没有钱。二人不信,将老头刺伤后,还强行搜身,在确实未搜到一分钱后,二人又抢走10余斤苹果。案发后,杨、张二人立即被擒获。
  (龙腾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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