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业亟需规范


  这两年是中国福利彩票史上最特殊的日子。据统计,仅从1998年国庆节到1999年6月,中国福利彩票前所未有地发行了110亿元,这个数字差不多是我国开始发行福利彩票的1987年年销售总额的650倍,相当于前10年发行总量的1/2。随着彩票的火爆,其规范、公平、公正问题突显出来。
  如果在彩票销售现场有人告诉你一等奖的中奖概率低于1000万分之一,即使是最低的七等奖,概率也只有2.5%左右的话,你还会不假思索地大把掏钱吗?然而,在我们的彩票销售现场有没有这样的实话实说?没有,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对彩民的不尊重与不公平!
  彩票虽然是国家特许的一种集资方式,但严格地说彩票本身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买卖自由是其基本原则。但是在河北省高阳县1999年2月1日,就由县委、县政府下发了一个《关于发行’98抗洪赈灾福利彩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购’98抗洪赈灾福利彩票,并由此出现了国内首例因彩票发行引起的刑事案件。
  另据报道,今年1月2日,河北省清苑县农民石玲玲在体育彩票发售处买彩票中了10万元大奖,结果得到的却只有1000元真币,其余99000元是银行练点钞用的点钞纸。如此怪事岂不值得深究?如果石玲玲把这一大笔钱直接带回家会是什么后果?彩票发售方双彩公司用点钞纸代替奖金这一行为是否违规、违法?
  今年年初,北京市鉴于去年彩票发行火爆之势,推出了1.1亿元的福利彩票。原想再火一把,可未想出师不利。新年一开门彩票就有些疲软,只售出了7480万元。尽管如此,比起同期发行的别的城市,还算万幸。财政部有关官员认为:这才是正常现象,以后的彩票销售大致也就这个量!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销售彩票的负面影响却很少被人提及。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彩票鼓励不劳而获的非分幻想,怂恿侥幸心理,默许对别人利益的侵犯……不利于将人的才能引向生产和服务活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就是在美国发行彩票,这种为慈善机关筹款的方式,在全美50个州中至今仍有12个州为法律所不容。
  目前,中国有两家机构可以发行彩票,即民政部与国家体育总局。由于发行单位不统一,竞争也就不可避免。去年,上海两家彩票中心打奖额战,把单位特等奖的奖额提高到500万元,直顶国家规定的“涨停板”。竞争是正常的,但竞争必须规范、有序、公平,但是至今从法律制度上没有法律条文对此进行限制。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这两家机构并存的发行体制是否合适。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售彩票的理由是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需要资金。对于我们这个仍然资金短缺的国家来说,这个问题在教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也同样存在,他们是否也有权申请发行教育彩票、环保彩票?
  相对于国外彩票业发展时间长、管理规范、法制健全,我国的彩票业更像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当务之急是要做到“有法可依”。
  (邸志坚摘自《黑龙江晨报》梁洪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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