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消费信贷


  □李有群 李明会
  我在豫西南偏远贫困山区的基层金融部门从事宣传工作,买彩电的念头由来已久,无奈经济欠缺,始终难了此愿。去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后,我就跃跃欲试,准备“花明天的钱”买台彩电。
  由于工作关系,我与本地金融部门的负责人多有联系,因此就首先向他们咨询消费信贷事宜,得到的答复要么是“尚在研究之中”,要么就是“还没有联系到指定商家”。于是我主动向商家游说,但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没有先例”。
  过了两个多月,我估计金融部门开展消费信贷的条件已经成熟,就拟好了贷款申请书、详细的还款计划和借来的定期存单,还特意从本单位请来一位同事做担保。走进营业部大厅,“圆梦,从消费信贷开始”的大红标语格外引人注目,我心中暗喜。营业部主任听了我的来意后,却诉起了苦衷:每天来这里咨询的人倒不少,但看了有关条件后,大都摇头而去,截至目前还没有办成一笔。我仔细翻阅该行制订的厚厚一本《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施细则》,发现条条框框竟多达200多项,涉及部门共有银行、商户、公证、消费者所在单位等4家。本来是一项利人利己的重大举措,但其苛刻的条件令消费者知难而退。在以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我跑遍本地几乎所有的金融部门,言及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情况,其理由或条件大同小异:有的与商家协调未果而难以开展,有的声称因本地经济落后,缺乏消费热点而没有必要开展,有的则是惧怕消费者信用观念低或恶意骗贷而“扎紧口袋”。就在我绝望之时,从一家城市信用社传来好消息。我兴冲冲赶到那里,希望再次破灭:用作质押的存单必须在本社开户,而我所持的存单则是其它银行所开。
  亲历了半年多的“消费信贷”无果而终,只有借钱买回了彩电。作为基层金融部门一名员工,申请消费信贷尚如此艰难,他人的处境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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