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国产保险进言


  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日益临近,国内保险业正在积极准备迎接挑战。反思我们的国产保险,至少有以下一些方面亟待改进:
  一是适销对路的险种少。商业保险也是商品,首先得适销对路。
  二是不够公平。买保险就是买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订立。而实事上现在的保险合同都是保险公司单方面设计的。不仅普通客户没有讨价还价、增减内容的可能,连推销保险的业务员、营业部也没有与客户协商修改、增减保险条款的自主权。作为“格式合同”,也许这还可以理解,而有些既定条款却令人费解。比如医疗、意外伤害之类的保险,必须由保险公司指定和认可的医院出具证明才可以申请赔付。如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是平等的,为什么只许你指定,不许我指定呢?为什么不可以按医院的资质等级,而要保险公司指定和认可呢?
  责任免除也是单方面的。保险公司说赔就赔,说不赔就不赔。比如因地震、动乱、暴发性流行病等等造成伤害、最需要雪中送炭的关键时刻,保险公司却不予赔付(中保人寿康宁终身险、平安长寿险均有该类条款)。情理何在?再说,什么叫动乱,什么是暴发性流行病,谁来下结论,谁说了算?参与动乱,可以不赔;路过动乱区,或者劝阻、制止动乱,遭致误伤,也不赔付,公道何在?
  三是具体操作上有漏洞。现在主要是由业务员上门推销,给人的感觉是推销热情,收款积极,服务滞后,赔付拖沓。有的业务员收费之后,除了到期收取续保款或推销新的险种,从不回访。有的业务员工作调整或者离开单位,保险公司也不通知客户更换业务员。有的业务员推销时宣传投保好处多,提醒注意“责任免除”和其他注意事项少,给日后索赔理赔留下隐患。
  中国保险市场很大,外国保险公司早就虎视眈眈。要与国际强手竞争,必须在服务、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运作上有一番大的改进,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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