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有哪些法律规定?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个体户,今年自己建了三层楼房,有空余的房屋欲想出租,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请问:我国法律对出租房屋有哪些规定?
  江西 王成
  
  王成同志:
  我国法律对出租房屋有以下的法律规定:
  (1)规定了房屋不得出租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①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③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④权属有争议的;⑤属于违法建筑的;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⑧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规定了办理出租房屋的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办理下列手续:
  ①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②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③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3)规定了出租房屋应具备的条件。
  ①有合法的产权证件。②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③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④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时,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⑤房屋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
  卢毓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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