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人之心不可无


  朋友A君,前几年单位效益不好,下决心甩掉铁饭碗,南下深圳去闯荡。几经周折,来到一亲戚所开的电脑公司打工,因为是亲戚,自然就产生了自家人不说两家话的好感觉。A君聪明好学,凭着大专基础刻苦专研,很快就熟悉掌握了专业技术和基本业务,成为公司骨干,时间不长就创下了可观的经济效益。A君此时可谓踌躇满志,春风得意,可是他不知道自踏进公司大门起,他就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没与亲戚老板签订任何合同,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家人不会亏待自家人,一切都成了口头承诺,每月月薪多少,每做一个项目提成多少等等。A君太相信亲情,每月工资按说是给了,但项目提成从没有兑现。A君耐心等待,一年、二年、三年过去了,亲戚总以种种借口拖延。后来亲戚将所赚资金购置了房产,与发妻离婚还分掉一大笔财产,而A君此时依然未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提成。南下辛苦闯荡几年,没日没夜地干,原想挣几个钱荣归故里,没想到头来仍是穷光蛋一个。
  A君决心将亲戚老板告上法庭,无奈一无合同,二则妻子坚决反对,说都是亲戚何必如此绝情。但真正绝情的是谁?A君苦不堪言,打落了牙齿只好往肚里吞。外出打工的朋友,你们千万不可感情用事,不要碍于情面而追悔莫及。凡事一定要履行合同手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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