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证明,染发剂中的二氨基甲苯、二硝基酚等致癌活性是肯定的。目前,国内外众多的专家认为,染发剂对人体的致癌作用和导致DNA损伤及致突变作用,取决于接触染发剂的浓度,接触的密切程度,应用时间的长短,尤其是接触者本身免疫能力的强弱。为此,国内外专家提出忠告:
一、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不宜染发。
二、哮喘、荨麻疹等过敏史疾患者不宜染发。
三、头部外伤者在伤口未痊愈时坚决不能染发。
四、孕妇和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宜染发。
五、要想生儿育女让妻子受孕时,男方坚决不要染发。
六、使用抗生素时不宜染发,如需染发,要在停药2个月后再染。
七、染发者最好少染或延长染发的间隔时间,至少要间隔1月以上。
八、进行“彩色染发”应选用海灵草等自然植物合剂的新型染发剂,切莫滥用化学合成染料等彩色染发剂。
九、染发后若出现头皮发痒,不要抓搔,应及时去医院治疗。
(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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