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天津游客日前来上海购物,随身带着三件宝:弹簧秤、计算器和验钞器。但到了上海,发现前两件宝几乎派不上用场,因为沪上商家已经普及了电子秤,电子收银机也很普遍,只有验钞器还可以显显身手。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市场交易中,如今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卖家对收进的钞票,面值只要在50元以上的,无一例外地要验明正身,而对找给买家(消费者)的找头,面额大到50元的,却从不验钞。然而有些假币混入市场就是从这些未曾留意的找头中发生的,一旦发现,再回头找卖家(商家)索赔,纠纷也就产生了,最终吃亏的几乎都是作为买家的消费者。于是,一些精明的消费者,不得不自备验钞器。
能不能在商场设置一些共用的验钞器,为消费者验钞提供服务呢?
从出门购物旅游自备三件宝,到不用三件宝就能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表面上看,这是消费者权益的自我保护到商家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变化,实际上也是商家开拓购物旅游市场的一个契机。商家既然舍得花钱购置电子秤、电子收银器等方便自己的设施,又何妨为消费者想一想,购置验钞器增设验钞服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