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民 我叫范花姣,现年33岁,家住地处湘西南的隆回县石门乡黄河村。
曾有人问我:你最同情什么人?我苦思冥想一番后,回答说:寡妇。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我问,一位奶奶的眼睛为什么看不见东西?妈妈告诉我,十个寡妇九个瞎。因为她们付出的泪水太多太多,眼睛哭干了,于是什么也看不见了。
万万没有想到,我今天也成了一名寡妇,品尝到了寡妇难当的滋味。
伤心篇
这是一个永远抹不掉的日子,公元2000年元月24日,丈夫的忌日。
当时正在深圳打工的丈夫罗学龙决定次日返乡过春节,也许即将与我这个做妻子的久别重逢的缘故吧,他的脸上堆满了灿灿的笑容。同在桦耀木器厂打工的胡彬章见他乐的,自告奋勇骑单车送学龙去车站看车子。
横过一条人行道时,胡彬章骑的自行车与一辆牌号为“粤A06345”的货车相撞,当时,丈夫脑部受重伤,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我是26日,也就是惨剧发生两天后从电话中得知这一噩耗的。听到一个“死”字,犹如晴天霹雳,我当即不省人事。我醒来后,便情不自禁地大哭起来,一连几天没有间断。
有人说,寡妇的哭声本身就是一篇最好的悼文,我深有同感。
3年前,我与学龙相识。按山区的规矩,我们认识之前是媒人介绍的。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发现他不仅能干,有造土纸的手艺,而且为人也友善,我十分满意。
1997年10月我和他结了婚,虽然他从小失去父亲,家境不好,结婚欠了上万元的债,但由于他对我体贴入微,我虽苦犹甜。1998年6月,我们的女儿哲芳出生了,家里又多了一份乐趣与温馨。
去年6月,丈夫为了早日还清债务,提出要外出打工,我放心不下,提出要去就一起去,学龙一往情深地看着我,说:“孩子还小,你身体不好,再说家里也得有个照应,你还是别去了吧。”说到这份上,我只好点头。
学龙出门那天,我送了一山又一坡,学龙给我擦干泪水,一步一回头,踏上了旅途。没想到,这成了我们的永别。
那些日子,我脑海除了回忆与学龙在一起的幸福日子,也经常揣想他遭遇车祸时目不忍睹的惨状,心碎了,泪干了,人也消瘦了许多。
伤神篇
毕竟,哭泣只是寡妇生活的一部,而不是全部。寡妇不能不付出眼泪,但不能相信眼泪。
到了该为学龙办丧事的时候了。事实上,从丈夫噩耗传来开始,亲友们便为此张罗开了。也许是担心我太悲伤的缘故吧,抑或是因为我是个女的,奔丧的名单中没有我。
但深圳的交警告诉我前去处理后事的亲友,死者配偶未到场,免谈。于是我这个山里女子到了深圳。
到深圳后,我发现同去的个别亲戚对学龙的丧事处理不怎么热情,但对钱特别关心。遗体火化一下子开支了9000多,我对火化发票改动的痕迹表示异议,结果与婆家亲戚产生了隔阂。
经过近两个月的交涉、等待。后事处理有了眉目。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龙岗大队认定,对丈夫的死,货车司机应承担80%的责任,骑自行车的胡彬章承担20%的责任。经过调解,货车司机吴洪立同意向死者方支付死亡补助费等92965元。
调解成功后,夫兄便抢先出具了一份由我公爹盖章的所谓授权委托书,要求领取这笔款子,被公正执法的交警断然拒绝了:这笔钱的领取不存在授权的问题,只能由死者的配偶也就是我领取。
这时有人提醒我,路上带这么多现金不安全,要我寄回去为好。考虑到寄往男方家对自己不利,我只好将现金寄给了我父亲和娘家弟弟,然后再协商分割。作为寡妇,只有出此下策。
夫兄对我领款寄回家大为不满,动身回家前,我提出去取丈夫的骨灰盒,夫兄不以为然,并准备开溜,我苦口婆心地劝他,第一次虽然劝住了,没有走成。可是劝告不久,他竟连行李也不要就走了。我见不着他,不得已才于3月24日返程。考虑到乡俗不允许我一个女的抱着骨灰盒回家,夫兄又不知去向,没办法,我只好忍痛将骨灰盒留在了深圳。对此,我心里十分内疚。
深圳两个月,天天跑,日日磨,操神费力,痛累交加,度日如年,六神无主。
回家后,万万没有想到夫兄不辞而别,竟是抢先一步赶回县法院,以公婆公爹名义告我,说我侵吞了他们的财产,并申请法院诉讼保全。这样,我人还没到家,汇款单已被县法院冻结,听到这一消息,我气得差点昏了过去。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此事尚未协商,我又没有说不将领取的钱款分割给他们,根本犯不着告状呀。
除了黯然伤神,没有别的。
伤身篇
伤身的事又接踵而来。
3月24日下午,我回婆家,看见女儿都差点认不出来了,身上长满了疮。女儿哭着扑向我的怀里,我们母女俩哭作一团。此时,女儿哲芳成了我唯一的希望和依靠。
丈夫去世后,父母将我接回娘家小住。当我提出将女儿带去时,遭到婆家异口同声的反对。
子女只能随父姓,只能由男方支配,听命于男方的长辈,这虽然是旧习,但在乡下,乡俗就象律条,一个寡妇能抗衡么?更重要的是,婆家不准我将女儿带走,还在于我领回的那一大笔款。在他们看来,如果女儿被我带走,那么他们要回那笔钱就没辙了。
3月26日下午,我又到婆家探望女儿,但没有找着,我断定婆家将她转移了,然而婆母只承认小孩走亲戚去了。我坐在家里等啊,盼啊,一直等到次晨2时多,还是不见女儿的身影。
我家里的一些东西,如高压锅、箱子不翼而飞。
除了牵挂女儿,此时我最担心的还是丈夫的骨灰盒。我暗暗发誓,不论如何也要将丈夫的骨灰盒取回来。
4月1日,我与父亲、姐姐一起去黄河村,打算请村支书出面协商一下取骨灰的事。不巧,我们赶到村支书家,他上祖坟扫墓去了。后来在路上碰上了村支书。他要我先回婆家,自己商量,不成他再出面。
我们来到婆家,侄女悄悄告诉我,我的女儿正在一位邻居家。相隔数日,终于再次见到女儿,我紧紧抱住了她,生怕她离开我。
当我提出要去取骨灰盒时,继父虽然同意,但又说手头没有钱。而夫兄则表示,此时他不会取骨灰盒,等打完官司后再说。商量不成,我们只好动身回家。见我准备将女儿带走,婆母到我手里来拖,说我八字不好,害了她儿子,另一人则拖住我的手,又有一个男的也来抢我的女儿。女儿受到惊吓边哭边大声呼叫妈妈,就这样,他们一伙强行将我女儿抢走。争抢中,有人用甘蔗等物品将我头、胸、脚部打伤。头部受伤后,流血不止,我气得要命,倒在地上很久起不来。同时,我父亲、姐妹也被打伤。
后经县法医中心鉴定,我们3人都有轻微伤,但我坚挺着没有住院治疗。
丈夫去世本来就给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没想到伤心的事竟接二连三地出现,使我精神上、肉体上都受害非浅,至今仍遥遥无期。现在,我领回的钱仍被冻结,一场本来不该有的官司正等待我去应诉,打官司,尤其是请律师需要钱,外边的欠款不时有人上门催讨,我一个女人不知该如何应付,我的命好苦啊。
据我所知,近年来,由于外出民工的增加,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好不容易处理好丧事,因财产分割问题往往又是一场打斗,甚至闹上法庭。亲人反目,什么婆媳官司、翁媳官司等等,不断出现。有了这次体验,我觉得,其实只要处理得当,不少问题是可以避免的,比如说我的这个案子,只要交警部门在处理此事时,将我应领的款项全部划分到人,这样不就可以防止很多纠纷发生么,为什么非得将矛盾往下推,留下一个后遗症,为社会增加一个不稳定因素?
我的伤情还在继续。
伤心、伤神、伤身,难道这就是一个亡夫之妻的必由之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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