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医院医疗与药品独立核算,药房、药店出现“处方”和“非处方”药两大系列。什么是非处方药呢?非处方药也叫“OTC”药物,来源于欧美国家的民间柜台药(OverTheCounter)“OTC”,言下之意这些是可以放在货柜上,不用医生处方自由选购,消费者能够参照药盒文字或说明书,对号入座放心使用的药品。
作为治病药物,OTC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疗效确切。二是质量稳定。三是应用安全。
所谓“疗效确切”,指这类药品对某些疾病或症状的治疗。经过长期临床观察,的确有效,并有它的针对性,不是万应药。
“质量稳定”,是无需特别保存,在常温放置的情况下,短时期内不会变质失效。“应用安全”,是说它的潜在毒性低,三、五天内反复持续应用后,不易引起蓄积中毒;如果按照指定剂量及用法使用,不会出现不良反应,或仅有一些副作用,病人可以察觉到并可承受忍耐,副作用是一过性的,停药后便自行消失;这类药物在应用者前后不需特殊的试验检测,也不会因长期应用,引起依赖性、耐药性或掩盖疾病发展的症状,影响诊断等。
OTC是由处方药转变来的,确定哪些药是非处方药,需经药政部门审查批准。1999年7月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公布了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
OTC多限制在诸如伤风感冒、疼痛发烧、失眠眩晕、胃肠不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瘙痒过敏等常见疾病或症状范围内;抗菌药物、精神药物、抗肿瘤药物及成瘾药物,一般不应列为非处方药。
OTC在20世纪40年代出现以来,现已在世界许多国家广泛实施,据统计,其销售额已占全部药品市场的15%以上。我国政府推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既方便病人治疗,降低医疗费用,节约药品资源,又与国际药品惯例接轨,相信会得到普遍赞许。
(郑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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