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松 日前,笔者从合肥一家知名大商厦的食品超市里买了2袋饼干及2根火腿肠作午餐,吃完后无意中发现饼干内小纸片上的生产日期竟比当日提前15天。纳闷之余,又看那火腿肠红塑皮包装上电脑打印的生产日期也是当日的前两天。无疑,这些都是食品早产儿,消费者无法弄清其真正生产日期,给消费者的安全健康蒙上了阴影。想找商家讨个说法,无奈食品早已进肚,只得作罢吃个闷亏。
气愤之余,笔者又至一些中小型超市探个究竟。果然又发现食品早产现象普遍,早产时间多则二三个月,少则一二十天。品种相对集中在汽水、矿泉水、面包、罐头、奶粉、饼干等食品上,其生产厂家均是本省及外埠的杂牌厂家。这仅仅是不法厂商用生产日期坑害消费者的最新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许多食品“三期”标注位置多是些“见盒内说明”、“见标签背面”、“见瓶(罐)底”、“见封口处”、“见盒盖反面”之类,反正让你找来找去,好不易找到了,却发现商品标识残缺不全,有生产日期却不见有效期或保质期。
食品标注为何遮遮掩掩?说白了就是一些不法厂商搞障眼法来坑害消费者。现在不少知名、不知名品牌袋装饮料生产日期都在封口处用暗记标号标上生产日期,模糊得让人看不清。许多知名、不知名固体食品包装虽然精美,风味也不错,可它的生产期、保质期、合格证却放在食品袋内,你若想打开验一下,服务小姐一定不允:打开后你不买了,我咋办?
消费者建议:食品的保质期、有效期、生产期,厂商应把它像食品商标一样放在食品包装上显眼的正大光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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