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汉源县人民法院宜东人民法庭受理宜东永定村四社70多岁的王安福、马克珍夫妇诉王有全儿子赡养纠纷一案,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各类诉讼文书及开庭审理通知书后,在预定开庭审理时间时,原、被告都未到庭。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方便老人的诉讼,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庭长王正安的带领下于6月21日经过长达3个半小时、50多里的长途步行,到达海拔约2000多米的高山,来到了原、被告的住所现场办案。
办案过程中发现前不久在一场无情的大火将原、被告两家财产房屋及全部积蓄烧个精光,现正处在极度的困难中,还需重建家园。法官们得知这一情况后,耐心地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缓解了双方目前的矛盾,使当地很多群众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全庭干警深表同情,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向他们捐赠了大米100斤,挂面40余斤,炊具3套衣物8件,以助其渡过难关,这一举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流着泪说“真是大火无情,法官有情”,双方表示从今后必须加强团结,尊老爱幼,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同时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
李银春 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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