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海市个人联合征信制度在7月1日出台以来,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很多,但其中有不少人并不真正缺钱,而是想通过借贷后再按时还贷的程序记录,为自己打造出一个良好的个人信用形象。基于这种考虑,便出现了一种有趣的现象,有的市民一心要突破自己的零信用记录,故意向银行借钱,有的客户借贷后三五天就来还款,而且一借一还的频率很高。在上海市工商银行一个月接待的1400个借款客户中,其中至少有100多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钱,在乎造个信用也”。
是不是仅仅有了良好的记录,今后买房、买车,银行就会给你发放贷款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上海市联合征信开征以来,以及个人信用发展的前景看,个人信息的征集范围正不断拓展,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征信标准正在探索建立之中,零信用客户的评分不见得会过低,打造的信用并不能蒙混过关。对于这种由实施个人联合征信制度而引发的“贷款”热,一方面说明信用观念明显加强,人们越来越注意自己的信用形象,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同时,什么是个人信用,如何建立个人信用,社会各个方面还应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改变人们对个人信用方面知识一知半解的现状,从而确立正确的“树信”态度。
因此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完善后的信息资料将是异常丰富的,个人的借贷记录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上海资信公司的成立,迈出了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第一步。但上海资信公司征集到的只是180万有信贷记录的个人在银行的信贷记录。而个人在法院、公安、税务、保险等方面与个人信用、信誉有关的信息还没有采集进来。许多客户资料不在记录之中,资信数据亟待扩张。银行信用方面:有个人贷款和偿还记录;商业银行信用方面:有个人赊销及付款记录,个人及家庭成员收入,参加保险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缴存记录;社会信誉方面:有个人法院诉讼、公安处罚、纳税及公用事业费缴交记录等。涉及的部门也将扩大到商业银行、商务机构、公安、法院、税务局、社保局、工商管理以及个人供职机构等。和这些信息来源相比,还贷记录只是信息构成的一小部分。随着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完善,相信就不会再发生“打造信用”这样的事了。
业内人士透露,银行界正在探索一套更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征信标准,对没有或较少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不会评分过低。相反,“打造”的信用实际上是无效的。这是由于,资信公司会客观地提供有关的信用报告,银行在解读报告时很快能区分出这种虚浮情况,予以特别关注。
(张远东 罗尔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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