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仁 小偷,历来是众矢之的,发现窃贼,本应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然而这些饱受小偷之苦的村民,逮住小偷后,拳脚相交,酷刑伺候。偷鸡贼丢了性命,打贼致死者,也进了牢房。一
2000年2月17日晚11时许,四川省雷波县海湾乡米田村四组村民付仲元一家围在电视机旁,观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万家灯火”节目。付仲元一边看,一边时不时地往门外听一听,因为节日期间是当地小偷最容易光顾的时候。突然门外响声引起了付的警觉,他起身去查看。借着月光,只见一男性青年抱着一只鸡,正在自家猪、鸡混关的牲畜圈门前幌动。付还未来得及呼喊,小偷已发现他,抱着鸡直冲门外而去。付随即紧追而去。“啪”的一声,小偷被一石块绊住摔倒。付快步上前,按住了他,两人在地上扭住一团。年近五十的付仲元死死将小偷抱住,眼看已有些力不从心,付急忙喊道“快点,有小偷了,我按不住了!”付之妻女听到屋外的喊声,奔出大门呼救道:“有贼啊!抓贼哟!”人烟密集的小山村,顿时沸腾了!几分钟后,义愤填膺的村民蜂拥而至付家门前,小偷未能逃脱,而一场残酷的伤害由此拉开了序幕。
二
付仲元抱住小偷的手还没有松开,先期到来的青年付开云、伍中能等十余人,围住小偷,开始了拳打脚踢。小偷见人多势众,没有任何反抗。尽管有人问起他的姓名及住址,但他始终没有开一声腔。也许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遭此横祸,或许即使说出姓氏认错,也无法阻止那些愤怒的手。付仲元见村民越打越凶,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心里有些寒颤,“小偷是偷我的鸡被抓住的,也是本人亲自抓住,万一把他打死了,自己说得清楚吗?”付越想越后怕,急忙喊道“别打了,别打了!把他送到乡政府去解决。”于是小偷被多人围住,推拉之中往乡政府而去。途中不知何人所为,小偷被打下了近两米高的田坎下。他们从田里将小偷拖起扶上路,一会儿便到了乡政府。村民们找乡干部未找到,只见铁门锁着。黑夜中,有人提议“把他(小偷)的耳朵割了。”有的在喊”打死算了!”有的吼道“扔到海里去”(因该村所在地有一湖泊),各种声音不绝于耳。轰闹之中,小偷被几个人七手八脚捆在铁门上。伤害越演越烈,事态在往严重的方向发展。小偷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但殴打并未有松劲。有的用燃着的烟头去烧小偷的脸,有的用鞭炮放在脚下炸。虽然有个别人在劝解,可谁也不听。五小时后,村委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赶来了。捆在乡政府铁门上的小偷,头低着,多次发问已不能回答,受伤不轻。两位村干部迅速阻止了村民。并安排几位村组长及事主付仲元共同将小偷送往县城关派出所报案。
付仲元一行,扶着小偷,走走停停,到了锦城区公所(派出所在此)。他们找到了一守门人,说明情况,守门人看到小偷快不行了,便建议他们赶快送医院抢救治疗。付等人将小偷丢弃于区公所大门外街头一角,各自回家而去。
2月18日早晨8时,小偷因伤势过重,未治身亡,横尸街头。
三
人死于街上,政府眼皮之下,影响之大,不言而喻。
雷波县公安局获报后,迅速组织民警,兵分四路展开工作,两个小时调查走访,一个小组进行尸体解剖、一个小组调查尸源。
各组工作进展顺利,情况逐渐明郎。
死者,杨许各,男,28岁,四川省雷波县锦城区人,农民。尸检报告:损伤广泛存在于双上肢和双下肢肌肉较厚部位和左胸部,以软组织钝挫伤为甚。死者因生命受到外界钝性暴力作用,导致全身广泛软组织钝挫伤,使血管破裂出血,有效循环量渗入组织皮下,异致创伤性休克,循环衰竭;左二、三肋骨内陷骨折,刺破胸膜和刺伤左肺脏,致左侧血胸。结论:死者杨许各的死因是创伤性休克、循环衰竭,合并血胸死亡。
2月19日,公安机关经过走访调查,杨许各被害案有了眉目。涉嫌对杨许各主要实施伤害的米田村人付开云、伍中能等五人,公安机关采取了留置盘问。
19日晚,米田村100余村民自发赶到雷波县公安局办公处。声称:伤害杨许各是全体村民所为,请求释放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村民。民警们给村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村民们停留一小时左右相继离去。2月20日,公安机关对留置盘查人员进行询问。五人均承认对杨许各实施了拳击、脚踢。但对打的部位各说有异,且都声明“当晚参与打人的人很多,但具体人员不清楚”。付开云、伍中能伤害事实基本成立,当即转为刑事拘留,其余三人先后回家。
20日晚,米田村村民们再次聚集到雷波县公安局院坝内,恳请公安机关放出伍中能、付开云等人。整个院坝内闹闹哄哄,公安机关领导耐心依法解释。中共雷波县政法委员会获悉后,迅速组织检察院、法院干警赶到公安机关,协助民警做村民思想工作。经教育疏导,村民们陆陆续续离开公安机关。
3月8日,付开云、伍中能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经雷波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候审。
四
6月15日,雷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本院公审庭,依法公开审理付开云、伍中能故意伤害一案。受害人亲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费13230元,同时聘请凉山州德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云为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付开云、伍中能分别委托了凉山州尽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朝敬、刘映全为其辩护。小小公审庭人满为患,来得最多的自然是海湾乡的村民。为了庭审顺利进行,法院不得不增派干警,维持秩序。
法庭上唇枪舌战,控辩双方各有说词。附带民事诉讼更让人可怜。受害人杨许各与欧某婚后(事实婚姻)有两女,长女4岁,次女仅1岁。家住山区,生活困难,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本来经济就十分拮据的家庭,断了顶梁柱,失去了生活的依靠,真是雪上加霜。
检察机关诉称,2000年2月17日晚11时许,杨许各窜入海湾乡米田村村民付仲元家偷鸡时,被抓获。在付的呼喊声中,闻讯赶来的付某(在逃)、付开云、伍中能、达某、匡某、吴某、张某等十五人,用拳打、脚踢、打耳光、烟头烧、火炮炸等手段,对杨实施暴力,经法医鉴定:杨许各因创伤性休克,循环衰竭,合并血胸死亡。其中,严重的是被告人付开云不听他人劝阻,用脚踢杨胸部两脚,用拳击肚、胸,手掌打耳光;伍中能用脚踢杨的脚、脑、肩,用烟头烧胸部等。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被告付开云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在本案中有重大过错,虽然本案的结果是被害人不幸死亡,但是他偷窃别人财物———鸡,从而引发事端,其过错明显,请求减轻处罚。
庭审持续了8个小时。因此案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法庭决定由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告判决。对附带民事诉讼,合议庭审理后进行调解,但未能协商一致。
五
二000年九月十五日,雷波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认为,被告人付开云、伍中能积极参与殴打小偷杨许各,侵犯了杨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杨许各死因系创伤姓休克、循环衰竭、合并血胸。本案事实说明付开云、伍中能只能对殴打杨胸部这一部分负责,但殴打该部位还有其他参与人,故对二被告人打击力度无法准确判断。同时,杨还因创伤性休克、循环衰竭这一原因,是属其他参与人的行为所致。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原告欧某的附带民事诉讼,同样二被告人不能全部承担责任,只能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据此,依照刑法234条、民法通则119条之规定,判决:伍中能、付开云犯故意伤害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4263元。
判决后,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检察机关,没有提起上诉、抗诉。
本案虽然结束了,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带给社会的警示多多。小偷固然可恨,但罪不及死。何况偷窃价值几十元的鸡,仅是治安问题而已。小事情惹出了大祸,一个家庭永远失去了主要劳动力,两个家庭的成员身陷囹圄,这对致害与受害者来说,都是惨痛的教训。另外,人们对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偷窃行为,其愤慨的广度超过对那些杀人、放火的个案,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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