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是三十来岁的年轻人,听了这话,说不定会来一句:别骂人呀牎遗嘱,在很多人的眼里,那是行将就木的老人的事,离中青年人还远着呢。笔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年轻人说:“遗嘱,不是我们这个岁数应该考虑的事儿。”其实,笔者说句该挨嘴巴的话,黄泉道上无老少,人有旦夕祸福。早早地立下遗嘱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1997年10月13日,深圳金地律师事务所的一位高级律师,因肝硬化导致肝昏迷,最后心脏停止了跳动。年仅39岁的他,留下了一个33岁的漂亮妻子和5岁的儿子。这位年轻有为、在深圳小有名气的律师,生前靠个人的奋斗,积累了百万家财,其中一套170平方的复式住宅楼,价值101万元,在他去世之前已交房款72万元。此外,他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4个合伙人共同购置了220平米的办公室,购买时花了326万元,他占1/5,付了65万元,但是在房地产低迷后,这套房价格大跌,重新评估价为148万元,属于他的那一份价值29万元。另外还有一辆轿车和大量的股票及存款。
这位律师的父母是退休干部,都已60多岁,1992年从湖南老家来到深圳和儿子住到一起,直到儿子离开人世。这位懂法的年轻律师居然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在死后一个月围绕百万遗产引发了家庭大战。婆媳之间为遗产争执不休,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
今年4月,婆媳经过两年的纠纷,在法院的判决下终于将遗产分割完毕,但由此反目成仇,留下了终身遗憾。假如当初这位律师立下遗嘱,也就不会引起这场旷日持久的婆媳大战,您说遗嘱对一个人和一个家庭来说重要不重要呢牽早留遗嘱不留遗憾公民立遗嘱在发达国家是寻常事。很多人一生修改过无数次遗嘱,对自己的什么事都有个交代,以防患于未然。我国的《继承法》第5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以遗嘱继承优先。立遗嘱并不存在面子问题。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事情所作的交代。
目前,我国5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立遗嘱不多的现象说明,我国的公民对私有财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反映出传统观念的影响。据了解,近年来,在民事案件处理中,因遗产引起的家庭纠纷有上升趋势,而多数遗产争端是由于财产拥有人生前未立遗嘱所引起的。
此外,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某位有钱人突遭横祸而亡,因生前未立遗嘱,家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折放在哪里,更不知道他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亲人当然就无法继承了。法律专家提醒人们,在生前最好立下遗嘱,免得给后人找麻烦。
在我国,18岁以上的成人都可以立遗嘱,遗嘱并不存在贫富问题。
那些经常出差,社会交往频繁的人,尤其应该立一份遗嘱。 熊子华摘自《信息参考报》刘一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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