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贯彻《决定》落实措施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德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意见》旨在为基层办实事,促进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开展1至2次计生工作专题调研或现场办公,每年考核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计生工作。二是坚持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和计生业务工作两条线逐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明确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应是国家公务员,纳入行政编制。四是规定计生技术服务站、所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机构,不得撤销和有名无实。五是对连续5年获得县级计生工作业务目标考核一等奖的乡镇、街道计生干部实行奖励和津贴,对村计生干部报酬的标准也作了规定。六是组织协调、部门配合、综合施治。七是计生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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