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地说,我算得上是当今无数网迷的“鼻祖”。
那年秋天,在小姑家,我和城市另一端的琛不期而遇。琛是一家国企打字室里最“专业”的文员,写文弄字的我向她“拜师”,也就成了自然的事。
琛挨着向姐妹介绍,我腼腆地应酬,依稀记得其中有双会笑的眼睛。指着唯一显眼的电脑,琛说别小看这台286,同铅字机比,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哟。琛问学拼音还是五笔牽我记性差,怕动脑子,就说打拼音咱拼音还行。当即正襟危坐,十个手指却不争气,在键盘上哆嗦。琛笑,双手从背后伸过来握住我手,也怪,始终不出来的字眨眼就有了。一股淡淡的幽香包围全身,发丝拂得颈子痒痒的,心底涌出一种异样的感觉。众目睽睽下,一阵不失时宜的嘻笑,让我双颊绯红,神思恍惚。
然而,琛手把手教了三天,她母亲生病住院,要去照顾。挤晚上的时间辅导,琛几次趴在桌上睡着了。我有些不忍,说干脆自学成才,有问题再向老师请教。琛建了一个文档,教我如何保存每天的“作业”,还说她会随时检查。
一个人坐在电脑前,不是找不着文件,就是忘了保存。翻字典的次数比显示器上的字多。太多的麻烦让我有了去见琛的理由。在医院,一股来苏味代替了琛身上好闻的幽香,我隐隐有些失望。重新面对冷冰冰的286,就没了兴致,胡乱敲打键盘,一页页“纸”在屏幕上跳跃。突然,一行黑字让我眼前一亮:窗外太阳很好,却照不到我的心上,我累。凭直觉,我猜是琛留的。不加思索,便接着“写”道:那么,就到外面去———走进阳光。
我不知道286里长长短短的话语,琛隔三岔五是怎样“继续”的。我每次挖空心思接上一段,觉得两人这样挺有意思。一次因为下雨,我提前了半小时去。那个眼睛会笑的女孩手忙脚乱关电脑,盯我一眼飞快走了。这一次,我如愿以偿等到的是:秋雨如稠,黄叶纷飞,天气凉了,别忘了珍重加衣。那一刻,我为享受到几乎失传的“红袖添香”陶醉不已。
有天,在小姑家吃过晚饭,我和琛又坐在了286面前。琛给我打的学分是“优秀”,仍嫌速度慢,动手噼哩啪啦地帮我打一篇急稿。望着她专注的神情,我心头一荡,禁不住将她轻轻拥住。琛显然没有思想准备,连忙挣开,埋怨我把字弄丢了。我说那就重新打呗,已经很晚了,我迎着她的目光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琛粉脸一沉,扭头看窗外的月牙儿。琛的反应让我有了一厢情愿的尴尬,就“翻”出那长长一页的“情感对话”。琛一脸诧异,矢口否认说根本不是她写的。我顿时一头雾水,不知和自己“好”了那么久的人究竟是谁……这已经是许久以前的事了。我们家现在用“奔Ⅲ”上网了,儿子不打游戏就聊天,我替钱包着想,只是处理文字。那天晚上,老婆又将《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得眼泪婆娑。我忍不住说你干嘛对那些东西认真呢。不料,这下子捅了马蜂窝,老婆生闷气,儿子骂我老土。我逃到阳台,望着城市上空的月牙儿,心头挺不服气,网上的“玩意”,咱早在286时代就经历了。虽然和现在相比,形式和内容不在一个档次,但是效果没变———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