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小额讼值不值


  从“打假先锋”王海对天津某商场提起两毛钱的入厕收费官司,到福建的丘某在龙岩对一公用电话亭提起“1.2元官司”,再到今年浙江大学几位教授联名对电信局提起“响铃费”的官司,越来越多的小额诉讼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然而,花数倍的钱讨个说法值不值?笔者近日和几位法律界的朋友交谈,他们谈了自己的观点,也许对消费者具有一定的启发。在芒市司法机关供职的一位赵姓朋友说,法院组织人力、物力审理小额诉讼是正常的,不存在诉讼资源浪费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行业垄断现象、行政干涉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时有出现,比如在电信领域,要靠单个司法案例来规范行业显然是杯水车薪,而且不同的案例需要的审判技巧很复杂,要解决问题根本还是靠立法。
  多年担任笔者单位法律顾问的邱律师对此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消费小额诉讼往往针对大众服务,比如公用电话亭的收费,有违邮电部门的定价;火车、汽车站内收入厕费,违反财政部门、国家计委的规定。多数小额诉讼原告针对的是普遍存在的矛盾,行使公民的社会监督权力,是为公益而起诉,其 社会意义深远。而在美国,专门设立了包括小额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法院除了判给原告所请求的赔偿外,还将代表国家对违法者实行经济制裁,并从中抽取一定比例奖励原告。我国没有这种奖励制度,很多消费者不愿为几角钱计较,怕告了状得不偿失,所以一忍百忍,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便得寸进尺。消费小额诉讼从无到有,说明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逐渐增强。在没有额外补偿的背景下,仍有人为几角钱打官司,这应该是可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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