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 补偿费不能抵债


  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意外事故而造成人员死亡,责任方往往会通过协商或诉讼补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钱,这些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者生前所抚养或赡养人员的必要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上述费用除死亡补偿费外均为特定开支,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有将死亡补偿费归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的现象,甚至有的司法机关还直接对该笔费用采取强制措施以清偿债务,这些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是指给予死者亲属的经济补偿,也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安慰,这种费用是在公民死后补偿给其家属的,应归其家属所有,而不属于公民的遗产范围。死者生前所欠债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其遗产范围内予以清偿,而不能将非遗产的死亡补偿费用于抵债,当然补偿费受益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徐若文、陈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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