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对劳务人员进城享受平等就业机会、回乡创业享受城市相关优惠政策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全省“十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人数年均保持在30万人以上,今年实现劳务收入420亿元。
《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外出务工拔尖人才档案,并明确提出,回乡创业的优秀打工者可以担任乡(镇)、村、社领导工作或领办乡镇企业、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打工者回乡创办企业可以享受城市下岗工人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打工者回乡创办企业在立项、用地、信贷、能源和营销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同时,文件还就立即废止歧视打工者的政策措施、子女入学享有平等权利、试行农民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建立民工风险救助金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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