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党的十六大代表,四川蓬安县徐家镇方广村党支部书记范琼花,义务为全村外出务工的村民带养36个孩子的典型事迹,成为媒体聚焦的新闻人物。然而,阆中市一农妇上学期开始也招收了20个儿童,无照无证办学堂,虽经媒体多次曝光,但这位“宋妈妈”理由很充分:学习范琼花,难道也非法?
9月1日,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阆中市思依镇部份群众向记者反映说,在该镇有所无证幼儿园,已经非法招生两学期,阆中市教育局曾多次到场处理,当地新闻媒体也曾曝过光,但这所非法办园者仍在招生。 9月4日,记者来到阆中市思依镇,镇上的居民说,这个无证幼儿园就在场镇背后的石马梁村枣儿垭,条件十分简陋。记者搭乘一辆摩托车来到现场,只见一道铁门紧锁着,半人高的围墙上画有一些简易的儿童画,墙内有一个60平方米的坝子,几间狭窄的的平房内传来阵阵幼儿的打闹声和哭声。记者敲了敲门,一个30余岁的妇女走了出来,记者说明了来意,起初这个女人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在记者的再三说明下,她才开了门,并说她就是这个幼儿园的园长兼教师,名叫宋琴会。 记者走进院内,看见水泥坝子上仅有一具双人摇马、一具单人摇马和一具单人摇椅,也就再没有见到其它可供幼儿游乐的设施了。随后,记者来到该幼儿园唯一一间教室,看见墙上挂着一张不足一平方米的小黑板,几十张小桌凳随意的摆放在房间里,这便是这所幼儿园的全部家当了。宋琴会告诉记者,她从2003年2月开始租赁石马梁村村民苟绍茂的房子办幼儿园,目前已开办两学期,有学生20人,本学期每人每期收费210元,至今尚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记者问宋琴会:“你没有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你认为你所办的幼儿园合法吗?”宋琴会振振有词的说,她不是在办学,而是在帮家长代管孩子,同时,宋反问记者:“我是在学习范琼花,现在城市家庭请保姆代管孩子,保姆收取一定的费用,难道也是非法的?难道也要去办理证件?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我这里,我与家长签定了代管协议书,怎么是非法办学呢?” 针对宋琴会的置疑,记者采访了思依区教办宋奎瑞和何常清,这两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阆中市教育局曾多次派人前来处理过,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而宋琴会一直不服,并向南充市教育局申请了行政复议,现结果尚未出来。不过,这两位工作人员均明确表示,这个幼儿园属该取缔的非法办学。 在阆中市教育局教育科,记者得到了这些资料:阆中市思依镇石马梁村村委会提出的《办园申请》以及委托宋琴会承担幼儿园工作的《委托书》,宋琴会拟好的内容包括家长自愿将孩孩子托付给宋琴会代管的《代管协议书》,还有阆中市教育局对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如下内容: 宋琴会曾请求石马梁村村委会提出过办园申请,但思依镇政府以“在该处设立幼儿园不符合该镇教育规划布局”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思依区教办亦未受理该申请,2003年2月19日,宋琴会在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入园,截止到2003年5月14日,宋琴会共招收学生20人,并按195元/人为标准非法收取所招幼儿学杂费3900元。有关部门曾多次予以劝阻制止,但宋未停止非法行为,于是,阆中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依法给予以下处罚:1、停止办园,停止招生;2、没收非法所得3900元。 阆中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庞元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宋琴会所办幼儿园没有合格的教室、活动场所和能满足幼儿需要的教辅设备,没有完备的师资及其他人员配置,不具备办幼儿园的条件,而且此人无证办园招生,一意孤行,教育部门的态度很坚决,那就是坚决取缔。 9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思依镇,自称学习范琼花的无证幼儿园“园长”宋琴会正抱着一个哭啼不止的儿童……幼儿园仍在无证办学。思依区教办工作人员何常汪告诉记者,此事已引起阆中市教育局的重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充市教育局教育科张科长,据张科长告诉记者,他看过了这份行政复议,但有几个材料不齐,等补齐了这些材料后,南充市教育局教育科要基本维持阆中市教育局的决定。 □传君文/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