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通知,划定助学贷款违约底限为20人。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所下达的200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贷款计划的通知》中有这样的规定:为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广泛、持续发展,4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在编制、下达本行系统内基层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信贷计划时,对于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违约率指借款毕业生连续90天还本付息违约人数/进入还款期人数且违约毕业生人数达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以暂不列入编制范围,等学校通过加强管理或代偿措施后,使其违约比例降到20%以内时,再及时补充下达贷款计划。 (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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