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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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添喜,“性”福更欢  
 

根据再婚者的心理特点,心理学家们提出以下心理处方,供再婚性心理不协调者参考:
调整心理期待水平再婚者由于与前妻(夫)种种原因而离异,期望着新的婚姻对象能给予感情上的充分满足,因此可能对新的婚姻对象期待过高。而当组成新的家庭之后,发现对方并非事先想象的那么满意,甚至会以前妻(夫)的优点来与对方的缺点进行比较,因而挑剔,随之产生对新配偶的失望和对原配偶的怀念。
由于对新配偶感情上的不满意,才有了新的心理冲突,影响了性欲望、性冲动与性行为。
其实,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能以原配偶之长去比较新配偶之短,也不能以自己所长去评论新配偶之短。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调整对新配偶的心理期待值。
克服怀旧心理在以往的婚姻生活中,再婚者曾和前妻(夫)有过各种各样的情感经历。特别在性生活时,会自然勾起与前妻(夫)性生活的回忆或留恋,因而冲淡了与新的性伙伴性生活时的欲望,从而影响性生活的质量。
再婚者要努力克服与前妻(夫)停留在爱惜水平上的情绪反应,及早调整心态,建立与新的性伙伴爱情水平上的情绪反应,建立与新伙伴爱情水平上的性生活,才能克服性生活的失调,才能使夫妻双方获得真正的性欢乐。
促进性生活的相互适应每对夫妻的性生活,都有各自的特点,夫妻性生活是不断适应双方性生活的特点的过程,努力调整新的性生活的新节律、新习惯、新模式。
加强夫妻心理交流再婚后,要充分进行心理交流,相互了解对方的人生观、价值观、性格特点、情感方式、性欲望强度、性生活满意方式等。在交流中使双方的思想感情更融洽,从而提高夫妻的感情水平。这有助于消除再婚者对性行为的失落感。
(主任医师福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