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工资去年涨13%
权威部门日前发布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在2003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全年平均工资达14040元,比上年增长了13%。
“即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也达到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0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过去一年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577元,城镇集体单位8678元,其他单位14574元。
我国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日前表示:当前将下大力气推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将在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同时,《劳动合同法》已列入明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计划。王东进还说,要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福建遭遇“民工荒”
今年入春以来,与其他地区大量农民工因找不到工作而滞留城市街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建沿海的福州、泉州、莆田等地,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却为招不到工人而一筹莫展。“民工荒”已成为当地民企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晋江市位居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第五位,区内民营经济发展十分活跃,大大小小的企业有1万余家,每年吸纳70万左右的外来农民工。但调查显示,2004年春节后,由于晋江市大部分企业工人尤其是技术工人严重短缺,工业企业开工率只有80%-85%,其中陶瓷行业的开工率不足50%。据分析,这些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管理落后,加班时间太长,劳动保护条件差,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求职者不愿问津,在岗员工稳定率低。
以上均据新华社
拖欠民工工资不得开工!
本报讯 为实现今年6月解决建设领域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前不久我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清查新开工工程”、“列出‘清欠’时间表”等具体措施。新措施实施后,有关部门将不发给违规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违规的单位将不得开工建设。
据悉,有关部门将对今年新开工工程进行清查,对政府投资工程,在以往拖欠工程款没有偿还完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房地产企业投资开发的项目,在工程款没有偿还完的情况下,一律不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另外,施工单位还要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列出“清欠”时间表,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30日内,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必须按工程合同价的5%,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办理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预交保证金。未交保证金的,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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