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19名民工经过四年艰辛努力后,终于拿到1.2万余元血汗钱。
雨城区七中宿舍工程的承包人孙朝明,于1999年在雅城改建二处(总承包方)包得七中宿舍工程建设。10月初,孙朝明聘请了罗兴跃等19名民工为其干活。11月下旬该工程竣工。然而,从当年10月到今年初4年里,孙朝明以总承包人未付余款为由,不给19位民工工钱。
事实上,孙朝明早在2000年6月就拿到19万余元的工程款,只剩1.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在总承包人手里。去年,19位民工查清情况后,要求孙兑现,但孙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民工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雨城区法院和雅安中院的审理,最终民工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