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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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扣5元给领导发奖金  
 



    本报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佛山南海里水某五金厂有一规定,每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出5元钱给厂领导发奖金,还称这是对厂领导“爱的奉献”。

    报料人林某日前告诉记者,从今年4月开始,厂方立了一条厂规,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出5元钱给厂领导发奖金。该厂有员工近千人,每月一人扣5元,就近5000元,这笔钱就被几个厂领导瓜分了。

    该厂人事部的许主任告诉记者,她认为该厂立这一厂规并没有什么不合理。许主任称,厂领导是一个厂的“灵魂”,没有这个“灵魂”,这

    个厂就会“死”去。厂领导要对企业的发展负责,而员工只须对本人负责;从另一方面讲,厂领导要比员工劳累,他们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从员工工资扣出微不足道的5元钱给厂领导发点奖金,其实是员工对厂领导的“爱的奉献”,并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许主任做了一个假设:假若没有这家厂,员工的工资从何而来?

    “没有员工们的劳动,厂方的利益从何而来?”对于记者的这一反问,许主任不愿回答。

    佛山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厂这一厂规实质上是变相扣发劳动者工资,侵占劳动者合法所得、合法利益。

    律师认为:该厂此举违背法律。《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之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