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农民工也有休假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近日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指出,农民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
《手册》说,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全休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近千员工集体索要休息权
从11月7日早上8时到下午3时许,广东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改善待遇,保证员工每周能够休息一天。该厂的生产几近瘫痪,附近交通也有所阻塞。目前双方仍在协调中。
当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厂数名员工。据称,该厂主要生产家用电器,现在的定单越来越多,工厂也朝一个良好的方向发展,但员工的待遇一直得不到提高,最近有不少员工忍受不了太低的工资,也忍受不了日以继夜的工作,离开了这家工厂。
据一位女工称,其在补焊的岗位上,每天从早上8时做到晚上10时,中间稍有休息,一天要做近12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她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用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这样工厂还拖欠她一个月的工资。“每天辛苦劳作,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工资却只够养活自己,生活实在艰苦。”而其他员工也纷纷痛诉类似遭遇,觉得现有的待遇实在苛刻,很难让他们安心工作。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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