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专电 未满18岁的贵州女子汪某未婚生子,和男友来宁波后,她将儿子当成了累赘,先是遗弃于公厕,后又将其溺毙。被她扼杀的这个小生命,在这个世界上仅活了33天。而提起被她亲手杀死的儿子,汪某竟无一丝悔意。
汪某说:“我有5个兄妹,因为家里穷,初中只读了一个多月。后来,我出来做保姆,这时候,我认识了李辉(化名),他说他家境不错,后来我们住在了一起。当时我只是觉得好玩,也有点贪图他家境好。可我真去了李辉家后,才发现他家也是一贫如洗,这时我又后悔又恨他。我家人得知这个情况后,也反对我们继续交往,但就在这时,我发现自己已怀孕四个多月了。当时,我想打掉孩子,可李辉连打胎的钱也拿不出。最后,我在他家还是把孩子生了
下来。
孩子生下后,我多次提出送掉,但李辉一直不同意。8月23日,我俩带着孩子来到宁波柴桥。在这边,李辉找了份工作,但工资很低,每月280元的房租费都是借的。生活这么苦,我觉得带着一个小孩真是累赘,天天很烦!8月26日,儿子又大哭起来,我非常烦躁,李辉上班后,我决定把小孩扔掉。跑到柴桥街道老医院的厕所,就把儿子丢在了那里。我当时流泪了,但一点也不后悔!”
汪某弃婴后,被村民发现了。柴桥派出所民警当即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了情况,不少人想领养这个婴儿。回到家的汪某告诉李辉,孩子被偷了。李辉立刻到派出所报了警,经民警询问,被弃的孩子正是李辉的儿子。看到儿子又回来了,汪某没有一点喜悦,说:“我们的日子太苦了,再养他,根本支撑不下去。我和妈妈一年多没见了,有这个孩子,家人就不见我!”汪某接着说:“8月30日傍晚,儿子不知什么原因,又开始大哭起来,我怎么哄也不行。这时候,我就动了杀机。我把儿子平放在双腿上,用手掐住了他的脖子,然后丢进了塑料桶里。儿子死后,我把他装进了塑料袋,扔到了离住房15米远的狗头溪坑内。孩子是我的,我养不活他,就只能处理掉他!”
据记者调查:李辉回家后看到儿子不见了,就询问汪某。她撒谎说,一个男子用被单蒙住她的头,绑住她后,把孩子偷走了。
汪某假装着和李辉到派出所报了案。经调查,民警开始怀疑汪某。经审讯,汪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在看守所里,汪某神情茫然。她说,她不后悔杀掉儿子,后悔的是现在要坐牢。在采访时,汪某不停地问记者:“姐姐,我要坐几年牢啊?姐姐,帮帮我,我还这么小!”
宁波大学心理咨询办公室主任金老师认为,贫困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上遇到的难题、生活中的困难,可能让汪某急于想改变现状,但她又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失去了自我判断、自我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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