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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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食言告到法院  
 



    今年8月17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千户寨小学四年级学生张龙走进了新郑市辛店法庭,一见到庭长孙宝宪,小张龙就哭着一把拉住他的衣服说要状告自己的妈妈,要求法庭保护他的权益。

    少年痴迷法律

    小张龙的爸爸和妈妈平时做些小生意,在做生意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平之事,妻子就经常抱怨丈夫没有文化、不懂法律,只能吃哑巴亏。夫妻俩的唠叨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小张龙。

    2003年5月的一天中午,小张龙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一个农民做生意遇骗状告质量技术监督局不作为的节目,这对他震动很大。从此,他每天都看《今日说法》。渐渐地,他觉得电视上的法律内容太少了,于是,他就走进了新华书店。

    他问营业员阿姨:“做生意经常受骗,学什么法有用?”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样子,营业员告诉他看合同法、宪法、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此,每到星期天,书店里都能看到小张龙的身影。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通过半年多的时间,小张龙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宪法等内容,虽不精通,但也知一二。

    去年11月份的一天,小张龙的爸爸对妻子说:“咱买的那一批货质量有问题,可是已给人家签了合同,不买恐怕不行。”小张龙的妈妈开始埋怨,两个人就吵了起来。这时候,在一旁的小张龙大声对正在吵架的父母说:“都别吵了,这是虚构事实、合同欺诈,不受法律保护,不履行就是了。”听到儿子的话,夫妻俩停止了争吵,都觉得儿子长大了。见自己学到的法律派上了用场,小张龙学习法律的劲头更足了。

    用法维护权益

    因为专心学习法律,小张龙的文化课受到了影响,学习成绩有所下降。今年4月份,听到老师反映后,妈妈就抓住小张龙想要一台电脑的心理对他说:“你不是想要电脑吗?期末考试你只要每门功课平均考94分,妈妈就给你买一台电脑。”听了妈妈的话,小张龙高兴得跳了起来:“说话要算数!”于是就用自己的小手跟妈妈拉了钩。

    从那一天起,小张龙不去书店了,把全部精力都用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在今年6月份的期末考试中,他各科平均成绩达到97分。

    一个多月过去了,见妈妈还不给自己买电脑,8月17日,小张龙就再一次找到妈妈。见瞒不过儿子,妈妈就说家里没有钱买电脑,等他长大了再说。

    这让小张龙非常生气,哭着向辛店乡法庭跑去。妈妈怕他出事,就追着也到了法庭。

    一到法庭,小张龙就抹着眼泪对法官说:“按照合同法,妈妈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你们一定要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法庭庭长孙宝宪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这是第一次接触没有监护人、被监护人自主告状的小当事人,而且小当事人用语标准,肯定懂得法律知识。按照法律规定,小张龙的妈妈没有剥夺儿子受教育和自由的权利,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款;母子之间没有经济来往,不存在合同欺诈,不适用合同法的条款;母亲虽然没有兑现承诺,但出发点是好的,故不符合立案标准。听了法官的讲解,小张龙尽管不服气,但还是明白了许多。

    最后,在孙宝宪庭长的调解下,小张龙与妈妈达成了口头调解协议:在今年年底的期中考试中,如果张龙各科成绩平均在93分以上,妈妈一定给他买一台电脑;张龙要听妈妈的话,好好学习。

    (李东红左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