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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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营煤矿企业也要建工会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协会、省机电冶煤工会委员会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为更有力地维护煤矿企业工人的合法权益,我省的非公有制煤矿企业也要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了。

    《意见》要求,有职工25人以上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建立。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如果是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应按照要求进行改建和重建,保证工会组织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根据《意见》,煤矿企业工会将着重在关系矿工切身利益的五个方面帮助矿工维权: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和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