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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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少年丧心病狂花季少女惨遭凌辱  
 



    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在连续两个夜晚,惨遭5名歹徒的摧残。然而,制造这起轮奸少女案的竟也是一群孩子!

    与“狼”共舞埋祸端

    2003年9月,镇江市某学校16岁的学生小娜,通过自己原来的男朋友认识了本校男生小明和校外的小军、小杰等人,由于年龄相仿,大家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当年的国庆长假期间,小娜到常州走亲戚回到镇江后,觉得有些无聊,就来到该市一家音乐广场唱歌。也许是觉得独自一人提不起兴趣,她就打电话给小明,邀请他一起唱歌。当时,小明和小军正在网吧聊天,接到邀请后,两人随即来到音乐广场找到了小娜,开了一间包厢。说来也巧,这时,常在一起玩的小杰等人也打电话找小明玩,小明在征得小娜同意后,又叫小杰、小林、小伟等人来到音乐广场。

    大家兴致很高,不知不觉就玩到晚上7时许。一群人上街吃了饭,然后,又到一家网吧上网,一直玩到夜里11点多钟才想起回家。这时,小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家对我来讲,真没意思。我真不想回家。”“那不要回家,咱们一起到旅馆开个房间住下来算了。”小杰提议道。

    小杰的提议得到大家的赞同。一行6人便来到一家个体旅社,开了一间房。后来,小杰和小林有事离开了。小娜虽然心中有点忐忑不安,不过,她考虑到自己与小明、小军比较熟悉,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就这样,小娜和小明、小军、小伟3个少男同居一室,共度了一夜,这一夜大家相安无事。但小娜万万没有想到,厄运正慢慢地向她走来。

    少女夜晚惨遭凌辱

    第二天下午,无所事事的6名少年又聚集在旅社。其间,小娜正好有事外出。几个男孩的话题自然转移到小娜的身上。

    “昨晚上,你们把小娜给‘办掉’了吧”小杰神秘地问道。

    “根本没有这回事”小明、小军和小伟3人同时摇头。

    “真没出息。”小杰骂了一声,然后手一招,几个人的头同时凑上前来,竖起了耳朵。小杰对大家耳语道:“今天晚上,我们5个人一起把这个小丫头给‘办掉’。”小杰见没人反对,又道:“为了防止小娜事发后报案,最好由一人假装与小娜谈对象,乘机将她先‘办掉’,然后其他人再轮流上。”

    由谁来假装与小娜谈朋友呢?大家面面相觑。这时,小林自告奋勇道:“我来假装和小娜谈对象。”

    过了一会儿,小娜回来了。闲谈中,小娜发现他们想从一个朋友那儿骗钱,就趁大家不注意,给朋友发了一条短信:小杰他们不是好人,想骗你的钱,以后不要和他们相处了。

    晚上11时许,大家累了,6个人同居一室,都上床睡觉了。小明无法入睡,就拨弄手机,发现了小娜发送的这条短信,便告诉了小杰,小杰大腿一拍,说道:“机会来了。”随即,小杰对小林耳语道:“我来装红脸吓她,你去装白脸哄她。”

    小杰来到了小娜的床头,一把掀掉小娜的被子,恶狠狠地说:“你竟在背后说我们的坏话,是不是想找揍啊。”小杰一边说,一边解下皮带,抓在手上故意弄出“噼啪”声。小娜被这架势吓住了,战战兢兢地问道:“你们想怎么样?”

    “现在给你三条路,一是你让我们玩一次;二是你让我打一顿;三是把你送到派出所去,你必须选一条。”小杰露出一脸的凶相,恶狠狠地说。被吓懵的小娜一时不知所措,坐在床边不敢作声。

    小林见状便坐到小娜的身边,搂着小娜说:“要不要我帮你啊。”小娜点了点头。“我帮你,总得有个理由。这样,我们谈对象,我就可以帮你了。”孤立无援的小娜同意了。小林起身拍了拍小杰的肩膀,打起了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认识,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吧。”随即转身一把抱住了小娜。“你这是干什么﹖”小娜一把推开小林。“你已经是我的对象了,咱们玩玩。”小林见小娜不肯就范,就把脸一沉说:“你要是再这样,我可就不管你了,随他们把你怎么样。”惊慌、恐惧使小娜“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但她终究没能逃脱他们的魔爪,小林像一头饿狼扑向了小娜……小林刚起身,小杰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小娜一脚将小杰踢下床,恼羞成怒的小杰一把抓住枕头捂住小娜的脸,将小娜压在床上,并用拳猛击小娜。在小杰的淫威下,小娜再次遭到强暴。接下来,小娜噩梦般又连续遭到小伟、小明、小军的蹂躏。最后,小杰意犹未尽,竟又一次对小娜实施了强奸。

    第三天,他们6人又上街玩了一天。也许是怕遭到报复,或者是为了名声,当晚,除小林离开外,小娜竟与其余4人又回到旅社。小明、小军、小伟和小杰再次不顾小娜的反对,分别对小娜实施了强奸。

    第四天,他们退房各自回家。此后,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2004年3月19日,小杰和小林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在关押期间,他们主动向看守所的管教人员交待了这起轮奸案。公安机关得到线索后,迅速展开侦查,并将小明、小军抓捕归案,五少年轮奸少女案由此浮出水面。同案嫌疑人小伟闻风而逃,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抓捕。

    2004年7月28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小明、小军(注:小杰、小林另案处理)犯强奸罪,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8月26日,法院经审理后,对这起特大轮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小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蓓蕾凋落谁之过

    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的究竟是一群怎样的人呢﹖

    小明,男,1987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2003年10月高一时辍学回家,无业。

    小军,男,1988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2002年初二时辍学回家,无业。

    小杰,男,1986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2001年初二时自动退学,无业。2002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小林,男,1987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2003年1月自动退学,无业。

    小伟,男,1987年1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

    他们均辍学在家,除小杰外,其余人均无前科。他们有的曾经是同学,有的是通过同学介绍相互认识的。作案时,他们年龄最大的只有16岁。是什么促使他们坠入了犯罪的深渊呢?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主观不良因素是行为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形成,他们阅历浅、涉世不深、思想单纯,辨别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易感情用事。狂热时,可以胆大妄为,无所顾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法律意识在他们的头脑中几乎全无,往往在行动中我行我素,不计后果,甚至犯了罪还全然不知。

    外在不良因素则是行为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促发因素,这些因素主要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因素。本案中,这群无知少年呼啸而来,呼啸而去,长期在社会游荡,而家长却以为他们是好伙伴、好朋友,不但不加干涉,反而加以庇护,甚至还有家长认为那不过是少男少女之间的游戏,不能算犯罪。在本案中,有的孩子来自单亲家庭,有的来自重组家庭。许多孩子的家长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有的家长甚至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对孩子不管不问,一味放纵;有的则百般溺爱,缺乏管束。父母离异、家庭不和,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甚至使孩子产生对家庭的厌倦心理。 (史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