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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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精配料含糊其辞  
 


    分辨优劣须细看指标


    《鸡精调味料行业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总氮含量低于3%,谷氨酸钠含量少于35%的调味料已不能再滥竽充数地称为鸡精,而只能称为“鸡味调味料”。但近日,记者在某大卖场采访时发现,其所销售的鸡精包装上根本不标明配料的含量,使消费者无法分辨自己所买的是鸡精还是“鸡味调味料”。

    据了解,鸡精行业标准中有几项硬指标:鸡肉成分指标和鲜度指标。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鸡精配料中,氮是鸡精里显示鸡肉含量的重要指标,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是衡量鸡精鲜度的指标,在一定范围内,三者含量越大鸡精的品质就越好。而在一些超市大卖场的调味品柜台里,不少鸡精产品在外包装的配料表上含糊其辞,只标有谷氨酸钠、食用盐、蔗糖、鸡肉粉、植物蛋白等名称,并没有注明含量,消费者根本无法知道它的总氮含量是否达到标准,也就无从得知其中是否含有鸡肉。

    消费者认为,制订鸡精行业标准只是规范鸡精市场的第一步,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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