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续实行10年之久的春节招工“六不准”政策,在2005年春节前取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的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方案,明确取消了“春节期间一个月内不准招收外省劳动力”的规定。
据介绍,新方案主要内容有
1.取消了“春节期间一个月内不准招收外省劳动力”的规定,明确了由各地灵活掌握调剂;
2.取消了规定外省民工返乡过节的比例,给企业灵活权;
3.加大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指导和发布,指定一处或多处向进城求职劳动力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
4.全面开展入粤民工就业咨询服务周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洽谈会;
5.加大维权的联动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查处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6.积极配合运输部门认真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保证春运期间的安定祥和。
劳动部门预计,未来3年广东可能净增外省劳动力225万人。
据新华社、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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