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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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7”特大事故涉案人被查办  
 



    本报讯 2005年春节前夕,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交通领域里的职务犯罪。发生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的“11·27”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背后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被通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

    2004年11月27日,一辆由通江县发往上海,牌照号为川Y69999的客车,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于超速超载,驾驶员李波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坠入落差7.5米的河床上,造成26人死亡、1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发后,通江县检察院立即派员参与该起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对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向娟、通江县运管所副所长兼客管站站长熊中鸣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现已初步查明:2004年11月26日,时任通江县运管所驻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58队驻站运管员的犯罪嫌疑人向娟,对已被禁止使用包车线路牌,但仍然一直使用通江至上海包车线路牌从事旅客运输的川Y69999客车进行出站前检查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并在没有清点该车实载人员的情况下,就在四川省超长线路客运汽车派车通知单上签署了运政手续齐全,并加盖通江县运管所驻站办公室印章,准许其发车出站,导致准载51人的该车实载64人出站驶往上海,后又在通江境内再搭乘了8人。

    犯罪嫌疑人熊中鸣与“11·27”特大交通事故车主李波系亲戚关系。2004年春运期间,李波使用的是通江至上海线路牌,春运结束后,省交通厅运管局要求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使用包车线路牌,但李波

    仍然利用公司提供通江至常州的线路牌继

    续经营通江至上海的客运。熊在明知的情况

    下,仍同意李波用包车牌顶替使用,并于

    2004年9月私自为李波的空白包车牌(纸牌)加盖了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驻站办公室

    专用公章。最终导致“11·27”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04年3月31日,由李燕驾驶的自贡市公交公司一辆市内公交车,因刹车制动失效,李燕应急处置不当,车辆失控坠入河中,造成15名乘客死亡、6名乘客负重伤的“3·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自贡市和大安区两级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1998年8月,原自贡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签证科科长胡新奇,在工作中未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审查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仅凭自贡市公交公司提交的李燕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办理了大客车学习驾驶证,从而致使李燕(实际年龄仅18周岁)等未满21周岁的不合格人员以变造的身份证复印件先后顺利冒领到大客车驾驶证(A照),为道路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最终造成死亡15人、重伤6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8月23日大安区院向大安区法院提起公诉,10月8日,大安区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胡新奇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 (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