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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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素质差要扣考试分  
 



    3月16日,四川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会上,2005年成都市温江、郫县、双流、新都、龙泉5个实验区的中考方案基本敲定,综合素质级别较低的考生将在升学总成绩上被降分录取。

    这5个实验区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不再以毕业升学考试各科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依据,毕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但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其中。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由各实验区、学校和班级参考初中3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在4月底以前完成,其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3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

    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升学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以上及综合素质评定为A和B的正常录取;升学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以上及综合素质评定为C的降5分作为升学总成绩录取;升学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以上及综合素质评定为D的降10分作为升学总成绩录取。

    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的,升学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以上及综合素质评定为C及以上的正常录取;升学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以上及综合素质评定为D的降5分作为升学总成绩录取。

    另外,实验区对在探究、实践、创新和其他特长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潜质的学生,对平时成绩较好而因故考试发挥失常的学生,允许学校推荐,经必要的程序审核认定予以录取。 (何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