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有111所普通高等学校计划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12000余名。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目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国防生招生录取工作由普通高校负责,军队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协助,录取分数线与报考同校其他考生基本相同。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如因政审、体检等原因未能录取为国防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王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