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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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住房消费经不起折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

    要点如下:

    国家将用法律等手段稳定房价经济适用房利润最高3%从重处罚恶意炒作行为百姓住房负担不会增加问: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会不会增加老百姓的住房负担?

    答:对以自住为目的普通住房消费,国家一直是支持的,199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对个人购买个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个人自建自用住房在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价后的差额计征营业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从这次税收政策调整看,主要是调整了营业税政策,实行优惠政策要求的居住期从一年调整为两年。但居民为了自住而购买的普通住房,一般不会在两年内转让,因此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基本没有改变。

    税收优惠中低收入家庭

    问:从总体上看,《意见》是否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

    答:稳定房价,本身就是把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负担作为重要的出发点之一。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既是调控房价的重要措施,也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可以为购房家庭创造一个放心的住房消费环境。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可以使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调整,则更加明确地把税收优惠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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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暗中操盘一些城市房价疯涨

    新华社日前发表名为《稳定房价关键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评论。评论指出,这些年,一些城市房价连年疯涨,可以说与地方政府的主导或参与密不可分。

    其表现为:一是盲目“经营城市”。大搞形象工程、“造城运动”,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人为制造“需求旺盛、拉动房价”的虚假现实。二是疯狂炒卖地皮。一些地方政府低价征地,转手高价出让,卖地越多,财政收入越多;价格越高,政府收益越大,“政绩”也就越突出。面对这一巨大诱惑,少数地方政府暗中操盘,唆使开发商哄抬地价。三是对房价求高弃低。一些政府官员视房价高为经济发达的标志,把本地房价与其他地区盲目攀比。一些城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用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本地房价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