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17日 星期二
版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协助逃犯藏匿 两人越狱13人获刑  
 



    对于中国的普法教育,这应该可当成一个经典的范例。这一范例的始作俑者是一个囚犯。为了让自己早日获得自由,他使更多的人失去了自由。

    2005年4月底,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法院审结了这一奇案。

    监狱里密谋逃跑

    1998年7月,22岁的湖南省衡量市耒阳市(县级市)上架乡上架村农村青年郑明,因犯非法拘禁罪被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2003年12月,郑明又因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意伤害罪,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于衡州监狱服刑。

    同在一个监区改造的犯人贺新,入狱前是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城连墟乡福林山村的农民。2000年9月,贺新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0年10月被投入衡州监狱服刑。进入监狱后,贺新经过管教干部的教育,开始积极改造,表现较好。2004年4月经过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十个月。此后贺新表现更加积极,希望能得到再次减刑,早日出狱。

    2004年5月,贺新因为违规喝酒被扣分,情绪开始低落,并把自己的苦恼,倾诉给郑明。早就在寻找出逃机会的郑明,考虑到一个人出逃难度较大,觉得贺新可以成为自己逃跑的好帮手。经过几次试探后,郑明告诉贺新,与其在这里呆着,不如逃出去,多过一些快乐日子。

    贺新告诉郑明,他在云南有许多亲戚,甚至有个亲戚还是云南某边境上的公安,可以帮助他们出境。贺新的话,让郑明更加坚定了出逃之心。

    里应外合成功越狱

    面对戒备森严的监狱,贺新对能否成功逃出并不抱太大的希望。郑明对贺新说,这一切都由他来计划,不需要贺新操心。向贺新承诺后,郑明开始着手出逃计划。郑明想到要成功出逃,必须要有外援。郑明想到了自己的朋友陈顺元和成盛强。

    生于1972年的陈顺元是郑明的老乡,同是耒阳市上架乡的农民。1974年出生的成盛强是湖南省永州市人,1994年因盗窃罪被湖南省蓝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6年因脱逃罪被加刑3年,2002年9月9日才被刑满释放,成盛强与郑明是臭味相投的朋友。郑明入狱后,陈顺元

    和成盛强都不时来探望。

    2004年7月,陈顺元、成盛强再次来探望时,郑明向两人暗示了出逃的想法。

    2004年7月29日,陈顺元、成盛强再次来到衡州监狱会见郑明,商定由陈顺元、成盛强开车到衡州监狱一监区围墙外接应,并以掷木棍为接头暗号。

    由监区车间到达围墙并翻墙出去,有两道难关,一是从车间溜出去,有一道大门;二是围墙上有电网。

    为进出大门方便,必须骗到开门的钥匙,因此郑明多次与掌管钥匙者接触,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借钥匙使用,每次都毫无纰漏地送回,取得了持钥匙者的信任。此外,他还利用为电网清理附着物的机会,试探了电网,发现电网无电。

    而监外的陈顺元,于2004年7月30日凌晨2时许,窜至耒阳市聂州村6组,盗得一辆越野车,并连夜开出耒阳市。7月30日上午陈顺元与成盛强一道开车依计划来到了衡州监狱一监区的围墙边,静等郑明和贺新。

    7月30日上午10点多,郑明骗来大门钥匙,找到贺新,要他准备越狱。中午1点多,郑明用事先骗到手的钥匙打开车间内铁门后,要贺新先下楼去探听信息。贺新下楼后,发现四周无人,便示意郑明下楼。郑明拿着一把铁勾子和用床单撕成的布条下楼,来到西边围墙下,用力把监房墙边一根旧水管掰断,用床单条子把铁勾子绑在钢管上,再把铁勾子挂到围墙电网上,将钢管靠在围墙上。随后捡了一根木棍从围墙内丢出去,在外面接应的陈顺元、成盛强也丢了一根木棍进来。郑明接到外面的信号后,即打手势叫贺新过来,踩着贺新的肩膀,攀着钢管翻越围墙,随后贺新也翻墙而出。两人与接应的陈顺元、成盛强一起跑向停在晒谷坪上的吉普车。上车后,即由郑明驾车向衡南县云集镇大桥方向逃跑。

    惶恐的逃亡生涯

    开心的日子,似乎就要从此开始了。然而,郑明与贺新坐上车后,在领略短暂的自由快感后,就开始了如丧家之犬般的逃亡生涯。

    吉普车走不多远,在衡南县自来水公司附近就抛锚了。想到自己一出逃,监狱发觉就会四处围追堵截,郑明一行不能再请人来修车了,只得弃车逃跑。

    在惊慌逃窜中,成盛强与郑明一行失散,只得单独行动。7月31日下午,成盛强来到耒阳市哲桥邮政所,告知在此的郑军称其弟郑明已成功脱逃,并向其要钱。郑军立即给母亲打电话告诉郑明已从监狱逃出来了,然后拿出400元钱给成盛强。成盛强拿到钱后即租摩托车逃至朋友谷小文家,在谷小文家藏匿期间,成盛强将帮助郑明脱逃的犯罪事实告诉了谷小文。谷小文在已知成盛强系犯罪嫌疑人后,仍然让其藏匿,且不向司法机关报案。8月5日,谷小文还陪同成盛强去郑明家拿钱。令他们想不到的是,公安机关早已等在此处,成盛强与谷小文来到郑家取钱时,双双被公安干警抓获。成盛强如此快就落网,郑明一行并不知道。

    那天失散后,郑明三人沿着107国道边的山林往南逃窜。8月1日凌晨,郑明一行逃到耒阳市太和村。跑了两天山路,3人又饥又乏,实在走不动了,郑明便要陈顺元到山下去弄辆车来接。

    陈顺元在耒阳市煤桥找到了朋友陈亚玲。陈亚玲1983年出生,同样是耒阳市上架乡的农民,2003年10月因抢劫罪被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见到陈亚玲后,陈顺元要他找车子去接郑明。陈亚玲明知郑明等人系脱逃罪犯,仍借了一辆摩托车来到太和村,将郑明一行送到耒阳市一养猪场藏匿。次日,陈亚玲来到养猪场,送给郑明80元钱。

    为筹集逃跑经费,8月1日,陈顺元又窜至耒阳市区找到郑明的朋友刘建民,告诉其郑明已脱逃出来,躲在一个猪场里,要其去见郑明。刘建民到猪场与郑明见面,并拿出200元钱给郑明。8月2日晚,陈顺元和郑明、贺新逃至资武义家。因为儿子与郑明关系好,资武义明知郑明等人系脱逃罪犯,仍为其提供食宿,帮助其逃匿。

    2004年8月底,贺新打电话告诉其弟刘刚军和其表哥黄清平,想到云南躲一段时间。几天后,贺新、陈顺元逃至昆明市。刘刚军、黄清平明知贺新系脱逃犯却予以接纳,并带他们到曲靖、昆明等地游玩,为其安排食宿,提供

    交通工具和资金。9月底,陈顺元和贺新见从云南出境无望,又逃回湖南祁东县李顺阳家,李顺阳明知贺新系脱逃罪犯,仍安排食宿。当晚,还按贺新的要求,驾驶摩托车将他们送到贺新亲戚曾文洪家。曾文洪明知贺新身份,仍予以留宿。次日,还为贺新家人给贺新送去现金1000元。

    ……

    郑明、贺新和陈顺元三人,一路逃窜,先后流窜到了湖南、广西、云南、广东等地,最终未实现从云南出境的目的。

    10月13日,从广东进入桂林准备与郑明会合的贺新、陈顺元,被衡州监狱的追捕干警抓获。

    此时的郑明早已潜回了衡阳市。尽管郑明多次变换电话卡和藏匿地点,但还是未逃出警方的追捕。2004年11月16日晚上,郑明在衡阳市珠晖区一出租屋内被衡州监狱追捕干警抓获。

    一场逃亡让13人后悔

    3个多月的逃亡生涯,郑明东躲西藏,如丧家之犬。他渴望出逃后的美好感觉,一点也没有找到,反因这次出逃,害了自己和另外12个人。

    2005年3月28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郑明犯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与原判刑罪残余刑期八年二个月零五天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贺新也因犯脱逃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原判刑罚残余刑期四年三个月零一十七天,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事实上,让郑明后悔的是,他组织的这次逃亡,“连累”的人远不只是贺新一人,还有11人也因此而被押上法庭。

    2005年3月15日,衡南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顺元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告人成盛强犯脱逃罪,被告人陈亚玲、谷小文、资武义、黄清平、李顺阳、郑军、刘建民、曾文洪、刘刚军犯窝藏罪,向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4月18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顺元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二千元;判处成盛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陈亚玲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谷小文、资武义、黄清平、李顺阳、郑军、刘建民、曾文洪、刘刚军等8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新华刘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