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离婚如结婚一样,人们都已司空见惯。但是,在离婚人群中,却有这样一种特殊的生活状态,他们由于住房紧张、子女教育或受经济条件所限制等因素的制约,处于离婚不离门的状态。下班后,他们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去,但那个地方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了!
对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生活状态,让我们听听几位女士的声音。
黄莉(职员):离婚不离门,有利于对孩子的照顾,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况。女人又要自己带孩子,又要赶时间上班工作,难免顾此失彼,焦头烂额,潜意识中总希望有人能帮帮自己。而已离婚的怨偶,毕竟有共同生活的岁月,他们之间比常人有更多的了解,更容易接近于对方。就算是朋友也要来个雪中送炭、锦上添花之类的英雄壮举吧。
我与前夫离婚已经一年了,由于住房紧张,我们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那天深更半夜孩子病了,还伴着胡言乱语,于是,束手无策的我将他从隔壁房间叫醒,我们一起打的去了医院。望着一滴滴静静滑落的点滴,我心中的感觉很是温暖。那一刻,我感到自己与前夫的感情也如点滴一样在对我们的过错消炎。无论如何,孩子是我们生命的纽带,这是婚姻烙印在各自心灵中深深的痕迹,谁也抹不掉。
杨容婷(医生):有时,爱确实是一种伤害。我与前夫是赌气之后,骑虎难下了,谁也不愿意向谁屈服,为了捍卫各自的面子,迫不得已离婚的。其实,我们彼此都还爱着对方,心中给对方留有很大的空间盛着对方。是属于人离开了,灵魂还没有及时离开的人。他经常出差,而我经常为远归的他留一扇开启的门。
离婚3个月后,我与前夫又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们复婚已是指日可待,我庆幸当初没坚持让他离婚即离家。
张缓缓(教师):离婚是女人一生中最大的灾难,更是生命中永远的痛。我觉得,还是不要住在一起,免得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岂不是违背离婚的初衷?既然双方已决定走向离婚之路,那一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地思想斗争才抉择的。离婚了,就别再来烦我。
郑遥(护士):离婚是我先提出的。由于房子是我们的共有财产,不可能立即将其卖掉。于是,便协商女儿跟我,房子也给我,待他找到合适的住处或再婚时搬出。但人的感情真的很奇怪,明明是自己不要的东西,随手扔了,当回收的人将其废物利用,让其大放异彩时,自己又隐隐作痛。
所以,离婚了,就不要住在一起了,免得心理失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各自奔向新的生活。
的确,离婚不离家的特殊生活状态,进一步则成就了复婚;退一步则还原到当初无怨无悔的选择。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选择自然不尽相同,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但婚姻大事,不是儿戏,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也要慎重,慎重,再慎重,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曾经爱过的他(她)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韩国离婚须过“熟虑期”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最新调查显示,韩国自3月份实行离婚熟虑制和义务调解制以来,撤回离婚申请的比例比以前增加了约一倍。
韩国法院规定,从今年3月份起,申请离婚的夫妇必须经过一个星期的“熟虑期”或由调解员调解,而后才能获准离婚。
首都首尔家庭法院介绍说,实行熟虑制和义务调解制后,3月份550对夫妇中的85对撤回了离婚申请,撤回比例为15.45%;4月份申请协议离婚的631对夫妇中有118对撤回了申请,撤回比例达到了18.7%。
在实行上述两项制度前,韩国的离婚撤回申请率分别是去年9.99%,今年1月7.51%,2月8.82%。
法院分析说:“因一时赌气而申请离婚的夫妇通过调解员的调解或经过一定的熟虑期,情绪逐渐稳定,再考虑到子女、夫妻感情等因素,撤回申请的比例自然而然增高。”
首尔家庭法院认为,如果延长熟虑期,撤回离婚申请的比例将更高。因此,正在考虑从下月起将熟虑期延长至两到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