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中学生体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省级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武术、射击、射箭(15项)竞赛中,达到二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标准的考生,以及在市(州)级学生田径、游泳(2项)竞赛中达到二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标准的考生,其参赛无违反竞赛规程规定记录。
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艺术特长生,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在市(州)教育部门组织的音乐、舞蹈和美术、书法作品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上述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在四川省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获高等丙级以上者。
体尖生和艺术特长生申请加分照顾的办理程序为:凡符合加分资格的体尖生、艺术特长生,应认真填写《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或《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其中高考考生号为14位数),经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送上级教育局审核。 (下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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